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城市频道 >城市关注 >正文

百色法院警车管理出新招:红底黄字贴“九个严禁”

A-A+2014年3月27日18:12来源:右江日报

  近日,西林县人民法院每辆警车车头都贴上了醒目的警车管理使用“九个严禁”卡片,红底黄字的“九个严禁”像长鸣的警钟时刻提醒干警要严格遵守警车管理制度,将禁令牢记在心、落实在行动上。

  为进一步加强警车使用管理,严格规范干警使用警车行为,该院制定出台了警车管理使用“九个严禁”,即:严禁使用警车办理私事;严禁非指定人员驾驶警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警车或者驾驶警车肇事逃逸;严禁挪用、套用或者伪造、变造警车牌证;严禁将警车借予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严禁非因执行公务而将警车停放在旅游景点、餐饮娱乐等场所;严禁非因紧急公务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或者不遵守交通管理秩序;严禁牌证不全(不符)警车上路;严禁在驾驶警车时吸烟、拨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一旦发现有违反禁令行为的,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精简会议、精简文件、走访考察、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规范接待、节约经费等方面都进行严格管束,并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干警们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实现了从“要我遵守”到“我要遵守”的转变。(王艳芳)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