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蓝锋)宜州市港兴驾校位于该市工业园区内,8年来都是和当地农民签订租地协议,一直未获合法用地手续,先后3次遭到国土部门的查处。然而,每次交了罚款后,驾校的面积都变得越来越大。今年1月21日,宜州市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工作领导办公室(简称“两违办”)下文欲对驾校强拆,但两个月过去了,驾校依然正常运转。“两违办”的相关人员表示,该驾校还有学车学员,导致了执行难。
反映 驾校当“钉子户” 村民无法安置
位于宜州市工业园区宜畔路口附近的港兴驾校,周边的土地已被平整,处于土坡上的驾校看起来犹如“孤岛”。3月23日,驾校里一切看起来正常,有学员在驾校练车,也有市民来查看驾校场地,打算报名学车。
港兴驾校所使用的场地,是向宜州市江头社区和宜畔村的村民租来的。江头社区的一名村民说,驾校及其周边已平整的土地,是他们的拆迁安置地。因为驾校和一组村民签订租地协议,拒不搬离,导致他们无法得到及时安置。
港兴驾校也引来当地另3家驾校的不满。宜州市一个驾校负责人说,去年,港兴驾校在招收学员时打出广告,河池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场地将设在港兴驾校。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场地和考试场地要分开,不能在同一地方。”该负责人说,用地不合法的港兴驾校,在向河池市车管部门申请设立考试场地后,导致了其他驾校学员锐减。“以前我们每个月还能招收到将近100名新学员,现在连30人都不到。”
怪事 遭三次处罚后 规模反而更大
来自当地政府文件显示,2006年1月,港兴驾校向江头社区一组的村民租用了20亩农用地,改变了土地性质,建起驾校。当年9月,驾校就遭到宜州市国土局的行政处罚,违法类型属于以租代征,每平方米罚款5元,共计6.6万余元。2009年和2011年,港兴驾校两次扩大培训场地规模,向江头屯和宜畔屯的村民租用集体土地,也都遭到宜州市国土局的行政处罚。
其中,在2007年底,河池市有关部门在审查中,认为宜州市国土局对港兴驾校的处罚过轻。于是,宜州市国土局打算重新以每平方米30元处罚港兴驾校,但遭到驾校反对。港兴驾校认为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并通过复议。
宜州市政府办公室的一份文件显示,港兴驾校违法占地面积已达35.3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2012年11月2日案件被移送公安部门。不过,驾校的负责人潘某并没有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解释 学员暂未分流 强拆难以执行
潘某表示,他的驾校是宜州市政府2005年通过招商引资进入宜州市的,他的驾校是合法的,用地也是合法的。
但宜州市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港兴驾校与村民签订的租地协议不合法,只有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办理证件后才是合法的。港兴驾校曾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但该驾校建在工业园区内,不合符用地政策。因而,该驾校用地是非法的。
今年1月21日,该市“两违办”再次给港兴驾校下发通知,要求港兴驾校在7天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构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逾期将强拆取缔。可两个月过去,港兴驾校拒绝接收强拆文件,至今还在正常运转。
该市“两违办”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当时下文时有很多企业都是强拆的对象,文件是统一下发的,没有考虑到港兴驾校仍有学员在学车的实际情况,导致执行难。如果要强拆驾校,必须先分流安置好这些学员,目前他们正在研究解决。
【相关法条】
非法占地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损毁5亩农田可定罪判刑
2013年7月3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破坏损毁鉴定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公布并实施。《办法》明确了耕地破坏损毁的认定条件和程度划分方法,破坏损毁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其他耕地10亩以上的,须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