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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宜州党群理事会化解垃圾围村之困

A-A+2014年2月14日16:53来源:新华社

  新华网南宁2月14日电(记者刘伟、夏军)记者近日在广西宜州市安马乡木寨村中寨屯看到,整个村寨整齐划一,一栋栋楼房间隔着片片绿地,屯内没有乱堆的杂草和木头,道路看不到塑料袋等垃圾。在田间地头,村民们用水泥砌起专门堆放农药瓶、包装袋等农业垃圾的堆放池,并竖着严禁乱丢农药瓶的警示牌。

  村民覃月芳说,现在村里环境好多了,过去不仅草堆乱放、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而且种桑养蚕后的死蚕也随地丢弃,散发很浓的臭味,甚至污染桑园。

  为改变“垃圾围村”的现状,安马乡党委、政府推动各屯成立党群理事会,发挥基层党组织引导作用和村民自治作用,让所有村民形成自觉爱护环境的意识。在安马乡的每个屯,群众自己选举经济能人等较具威信的村民作为代表,加上部分党员,共同组成党群理事会,由理事会自行决定如何让本屯更清洁、更美丽。

  “农户们将垃圾分为可燃烧与不可燃烧,分类装进垃圾桶里,屯里专聘了保洁员,保洁员将垃圾统一收至焚烧点,焚烧点内有‘一房一炉一池’,即分类房、焚烧炉和沼气池,保洁员在分类房里将垃圾进行二次分类,不可燃烧的垃圾将被填埋或送进沼气池发酵,可燃烧的垃圾则被焚烧。”木寨村党总支书记覃香娥说。

  不仅在安马乡,整个宜州市通过党群理事会的模式,正让当地许多农村“亮新颜”。宜州市2180个自然屯、970处水源和水塘、58万亩耕地得到了清理,乡村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宜州市委书记黄平权说,宜州市通过党群理事会的基层民主机制,推动农村卫生环境的“党引民办、群众自治”,让主体责任、自主权和受益权回归群众,让村民们自我改善农村环境,实现“要我做清洁”向“我要做清洁”的转变,并避免出现一阵风和走过场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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