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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牌倒塌砸中三车 事件频发谁来监管(图)

A-A+2013年12月19日13:51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评论

  桂林晚报讯(记者 蒋璇 李桃 文/摄)18日上午,桂林八里街八里六路富桥建材批发市场一块大型广告牌倒塌,砸伤了停在路面的三辆机动车。市场方表示,将先赔付三辆车的维修费用,再向制作广告牌的广告公司索赔。

图为18日倒在路面上的广告牌。图为18日倒在路面上的广告牌。

  目前,桂林市一些户外广告牌长期处于无人维护状态,其安全隐患让人担忧,近两年多次发生户外广告牌倒塌砸中行人和车辆的事件。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广告牌的安全质量和维护监管责任由谁来承担尚不明晰。

  大型广告牌倒塌 三辆机动车受损

  18日上午10点,在八里街富桥建材批发市场出入口,一块横跨道路的广告牌突然倒下,砸坏了停放在路边的三辆车,但无人受伤。

  下午1点30分,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广告牌北侧底座上锈迹斑斑的钢筋已经完全断裂,仅有一小角连接地面。广告牌主体部分全都坍塌,“躺”在道路旁的机动车上。经目测,这块广告牌长约12米,宽2米,高5米,是铝合金材质。被砸的三辆车不同程度损伤,其中两辆为农用车,另一辆拖拉机的挡风玻璃满是裂痕。

  “广告牌大概是10点20分倒下的,当时风很大,我骑摩托车刚从下面经过,没开出几米,就听到身后‘轰’的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广告牌倒了下来。”逃过一劫的市民黎先生心有余悸地说。

  下午2点,富桥建材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一名姓郭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处理善后事宜,郭先生承认,这块掉落的广告牌属于该市场。经过协商,市场赔偿了拖拉机车主9600元修理费,并承诺负责将另两辆农用车修复。

  郭先生告诉记者,市场会不定期请专业人员对广告牌进行维护保养。“最近一次维护是在今年8月份,主要是维护广告牌的外观,至于内部结构我们也没办法维护。”对于广告牌坍塌的原因,郭先生认为,是由于广告公司没有将其焊接好,他们准备向其进行索赔。“当时我们签订了协议,钢铁结构部分质量保证期为50年。”他说。

  随后,记者联系上制作广告牌的银丰广告公司。该公司一名姓粟的负责人认为,广告牌坍塌是由于市场没有维护造成的。“广告牌的支柱被小车撞过几次,内部生锈了,也没人刷油漆,加上市场又在原来的广告牌上增加了一块广告牌,支柱自然就没办法支撑”。

  据记者了解,近两年,桂林市发生过多起广告牌坍塌伤及车辆和行人的事件。在追责和索赔过程中,这些广告牌的质量安全和日常维护责任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日常维护不到位 出了事故谁负责?

  目前,桂林市有上万块户外广告牌,大的面积上百平方米,重量也相当大。这样的大型广告牌一旦出现安全隐患,极易酿成事故。那么,其安全质量和日常维护到底应由谁来负责呢?

  桂林市容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桂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经营者是户外广告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定期巡视、维护,并应在需要时对广告牌及时修复或更换。

  一般来说,在得到市容部门的审批后,由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的经营者找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牌。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容部门对制作广告牌的公司并没有硬性的规定,“由于现在各个广告公司的水平各不相同,所以广告牌的质量也参差不齐”。而对于户外广告经营者对广告牌的维护,市容部门表示没有具体标准,也没有规定维护周期和维护内容。

  而据记者了解,根据《桂林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户外广告经营者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承担户外广告设施所引发的安全责任。

  按照这些规定,广告牌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并非“无主”。那么,发生广告牌事故后谁来负责赔偿?

  桂林市内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相关规定,无论是业主还是广告牌的设置者或者承租人,作为这个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依法都要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至于他们在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后还有其他责任人的话,他们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属于侵权人内部责任承担的问题,不能以其他人有责任为由来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

  广告牌安装有规定 部门称安全难监管

  目前,桂林市设置户外广告牌有什么规定和措施保证其质量安全呢?18日,记者采访了桂林市容局相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市容管理部门主要对广告牌的设置是否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使用性质、载体形式、规格、材料等方面进行监督。

  同时,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在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10平方米以上的广告牌就属于大型广告牌。户外广告的批准设置期限一般为两年,经招标、拍卖获得使用权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为三至四年,到期以后应自行清除。“我们审批这些大型广告牌期限一般最多两年。但从2008年开始,按上级部门要求,我们已经停止审批这类广告牌。”该负责人说。

  另据记者了解,在户外广告牌的安装要求方面,《桂林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中有规定,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的规定。市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能做的就是平时在路面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哪块广告牌内容不健康、破碎、污浊后,立即通知业主,让他们进行维护。”该负责人说,广告牌是否牢固等质量问题,他们也无法认定,需要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市容部门认为,对于广告牌的安全性,应该由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来监管。

  但桂林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的监管范围是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对于广告牌他们无法检测。

  桂林市安监局负责人说,广告牌是由市容部门进行审批,所以他们应该对广告牌的安全进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如果广告牌发生事故,市容部门将首先被问责。据记者了解,18日倒塌的广告牌审批权属灵川县市容局。

  链接:掉落广告牌频频伤人

  近两年,本报报道了多起户外广告牌掉落砸中行人和车辆的事件:

  今年9月26日上午,一块蓝色广告牌突然从甲山路18号商铺外墙上掉落,坠向人行道边一对母子。危急时刻,这位母亲为保护怀中5个月大的婴儿,用身体挡住广告牌,导致肘部、后脑以及身上多处擦伤,换来了孩子的平安。

  2012年6月5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在信义路41号门口,一块约15米长的广告牌突然掉落,正好砸中骑电动车路经此处的文女士和另一辆停在路边的电动车。

  2012年2月21日,市民徐大姐走在群众路路口,不料路边一个广告牌突然倒下,正好砸中徐大姐的额头,顿时鲜血直流,她立即去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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