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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高温津贴到位了吗 不发可找人社局“告状”

A-A+2014年8月8日16:43金羊网-新快报评论

  新快报讯(记者 占文平 实习生 薛婷婷 通讯员 陈烁)每年6月至10月,企业必须为高温作业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企业内也不是人人都有高温津贴,只有两类人群才发;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并无强制要求。根据省里要求,广州市将今年6月至11月定为全市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期,截至8月1日,全市有92家用人单位未发高温津贴被查。

你单位高温津贴到位了吗?王云涛制图你单位高温津贴到位了吗?王云涛制图

  工人不知高温津贴 局长当起宣传员

  “如果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可以找我们‘告状’。”昨日,珠江新城J2-2地块项目工地,市人社局局长杨秦对民工说。当日上午,市人社局联合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共派出42个检查组,开展一年一度的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在位于珠江新城花城大道上的环球都会广场工地,杨秦拦住工地扎工班班长魏世忠。“老乡来多久,知不知道高温津贴?”魏世忠说,来了一年多,不知啥是高温津贴。杨秦便做起了宣传员,花了约两分钟介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在工地的另一角,两名钢筋工正在操作,杨秦又问起了他们,“高温津贴每月发多少?”“一年要发几个月”,两名工人接力答上了。

  据介绍,根据2012年起实施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每年6月至10月,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室内工作但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等两类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150元/月,或按天折算6.9元/天。用人单位若不发,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

  作业场所温度超37℃

  不足39℃正午应停工

  昨日杨秦共带队检查中建八局、中建四局两工地,发现中建八局存在停工安排不够规范问题:该工地规定气温达38℃停工,而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气温高于37℃不足39℃时,当日12时至14时也应停工。杨秦叮嘱工地负责人改正。

  根据省里要求,广州市将今年6月至11月定为全市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期。此次专项行动将从事户外露天岗位工作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突出重点检查高温期间工作时间调整安排情况。

  据市劳监支队提供数据,截至8月1日,全市各级人社劳动监察机构共计出动125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检查用人单位2194户,涉及劳动者18.4万人。检查发现,92家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涉及6406人,高温津贴金额113.56万元)、103家用人单位未依法发放清凉饮料,被劳监部门责令改正。

  知多D

  1.高温停工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不含),全天户外露天作业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不含),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者加班

  (一般对露天作业取证时的温度以气象台发布为准;对室内作业的投诉,则以现场实测为准)

  2.高温适用对象

  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上述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强制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但不强制要求。

  同时,免费向高温工作劳动者提供清凉饮料,也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不能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做法,用清凉饮料冲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也不能以高温天气缩短了工作时间为由,扣减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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