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强调计生与教育松绑 多地小学入学报名仍要求交计生证明
一纸计生证明阻碍孩子上学路
中国青年报记者 李林 实习生 郝丽婷
再过一段时间,彤彤和大宝就要上小学了。新的书包、新的文具……每添置一个新的物件,都能让她们兴奋上好几天。
两个女孩还不知道,就在半个多月前,爸爸妈妈还在为了她们上学的问题而忧心。因为家里都有两个孩子,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彤彤和大宝的爸爸妈妈在给她们办理入学登记时“卡了壳”。
计生办不给盖章,孩子就没法报名
“我要升小学了!” 从5月份开始,彤彤就总对爸爸妈妈念叨个不停。这个今年7岁的小女孩,对新学校表现出极大的好奇。
5月24日、25日,是广东增城市×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的日子。一大早,彤彤的爸爸刘广就带上各种材料,去给彤彤报名。然而,报名的过程并不顺利。
“若计生资料审查不通过,暂停资料登记。”看着报名点墙上贴着的《入学资料登记程序指引》,这行字让刘广觉得“格外刺眼”。
刘广是广东增城市人,太太是广西人,结婚8年,育有一儿一女。彤彤的户口随爸爸,但今年1岁半的弟弟因为是在广西出生,户口就随着妈妈落在了广西,社会抚养费也一直在广西缴纳。
然而,刘广没想到,家里的这种特殊情况,却成了女儿入学的“障碍”。
那天,刘广从报名处出来后,就直奔镇计生办办理入学计生审核。但计生办以“超生二孩且社会抚养费不在广东增城市×镇缴纳”为由,拒绝办理彤彤的入学计生证明。第二天,刘广又跑去学校跟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驻校人员协商,结果还是不行。
“计生办不给盖章,孩子就没法报名。”刘广说。
和彤彤一样憧憬着上学的,还有家在广东鹤山市的大宝。
5月28日,大宝的妈妈王岚收到了大宝所在幼儿园发的《2014年9月入读小学办证查验(计生、接种证明)通知》,要求家长带齐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计生证明。通知还写明,没有入学计生证明学校不接受报名。
“我了解到,办理计生证明也是有要求的。生育二孩的,需要提交结扎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收据。” 王岚说。
由于大宝还有一个不到1岁的弟弟,这就意味着,王岚要提交结扎证明、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收据,才能办计生证明,给大宝报名。王岚说,自己粗略计算了一下,社会抚养费将达到22万元左右。
王岚觉得委屈。“大宝是计划内的孩子,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因为这些上不了学,很不合理”。
说起生二胎的原因,王岚说,主要是家里老人的意思。
王岚的丈夫是独生子,曾出过一次车祸。这次险些“失独”的经历,让王岚的婆婆昼夜难安,从此,婆婆一直觉得,王岚应该再要一个孩子。
“再怀孕的时候,全家都很开心,但我其实很担心。”王岚说,因为当时“单独二孩”政策还未出台,自己一度曾想打掉。
“钱可以再挣,但孩子没了可不一定能再有了。”公公婆婆坚持。
“我们这种身体,就算以后你怀孕了,能不能生还不一定呢,生吧!”丈夫也一再劝王岚。
于是,小宝出生了。有了弟弟后,大宝的变化也很大。她开始帮助妈妈照顾小宝,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可如今,弟弟却成了大宝上学的“拦路虎”。
“因为大宝上学的事,我常常睡不着。如果真解决不了,我该怎么向孩子交待啊!”王岚说。
按照规定,王岚还必须接受结扎手术。王岚说,其实自己也不想再生孩子了,但是对于强制要求结扎这事,总是“打心眼儿里觉得不舒服”。
教育部门:是为配合人口统计,不会影响孩子上学
5月到6月,刘广一直奔波于增城市有关部门之间。但得到的答案多是,“我们都是按照文件行事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刘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工作人员所说的文件,指的是《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4月22日,该意见在《增城日报》全文刊发,记者看到,其中明确规定,凡具有增城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必须以其有效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和有效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为依据。
此外,记者还在增城市教育局信息网上查到一份名为《2014年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指引》的文件,其中也规定,具有增城市户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非本市等几类适龄儿童,报名时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日前,记者采访了增城市教育局、增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让家长在孩子入学时提交计生证明,只是为了配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人口统计,不会影响到孩子上学。增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答复中说,“我市开展登记采集更新人口信息工作,并不影响新生入学。”且表示,增城市也从未发生因入学登记信息而造成新生不能入学的事情。
王岚所在的广东鹤山市,当地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有《鹤山市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指引》,其中也规定,鹤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交《户口簿》、计生证明和接种防疫证。
当地的另一份文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鹤府[2009]14号)也要求,“在新生入学时要审核其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
鹤山市教育局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教育部门在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查验其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并造册通报给当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鹤山市教育局称,该局是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因此根据上述条款开展了相关工作。
但鹤山市教育局强调,一直以来,都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发现鹤山市有适龄儿童因其父母计划生育问题而无法入学的情况。
记者查询了多地2014年小学入学相关政策文件,发现除广东外,江苏、青海、浙江、贵州、福建、山东的部分地区也有类似规定,要求孩子入学时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为什么要用钱买弟弟?为什么买了弟弟我才能上学?”
为了不让孩子过早地经历这些,王岚和刘广都选择了隐瞒。在打相关电话时,刘广总是跑出家门去说。王岚和丈夫则每天要等到大宝熟睡后才谈论此事,实在着急,就用QQ交流。
但最近王岚和朋友的一次饭局,让大宝有所察觉。饭桌上,大家谈论起社会抚养费和入学的事,坐在一旁的大宝一直全神贯注地听着。
“妈妈,为什么要用钱买弟弟?为什么买了弟弟我才能上学?”一回到家,大宝的问题就把王岚问懵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王岚苦笑了几声。
王岚告诉记者,女儿问问题的一幕,她永远不会忘记。当时,她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庞和茫然的眼神,忽然就想到了弟弟几年后要上小学的情景。
“计划内的女儿上学都如此艰难,如果相关政策没有改变,几年后儿子报名又会怎样……我觉得很无力。”王岚说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关注二胎入学报名政策的家长不在少数。刘广曾加入一个QQ群,这些来自天南海北的爸爸妈妈,因关注二胎的入学报名政策而聚集在一起。某个地方的入学政策发生新变化,会引起其他家长们的热议。
“虽然很多家长的第二个孩子才刚出生,还不到上学的年龄,但对这方面的政策都很关注,毕竟教育是个大事。”刘广告诉记者。
7月1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落实情况。会上还强调,对于部分地区将落户、入学、低保与父母落实计划生育情况挂钩的情况,国家卫计委的态度非常明确,这个做法损害群众的权益,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应当坚决禁止。
刘广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增城市将彤彤的社会抚养费问题暂时搁置,先为她报了名。渴望上学的彤彤已经收到了入学通知书。
王岚说,大宝也已经报上名了。但前提是王岚在6月底接受了结扎手术,“我考虑了好久才接受结扎,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没办法。”王岚叹息道。(应采访者要求,文中出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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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受教育权与生俱来 不应有任何附加条件
实习生 郝丽婷 本报记者 李林
随着2014年秋季小学入学时间的临近,关于教育与计划生育捆绑的讨论在国内各大贴吧、论坛随处可见,家长们是参与讨论的主要群体之一。
今年7月10日,国家卫计委关于禁止计生政策与升学落户挂钩的表态,给家长们带来了希望。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仍然要求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这些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义务教育法》规定,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这是一个法律常识问题,以任何理由侵犯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都是不对的。”
记者查询《义务教育法》发现,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义务教育法》并没有规定适龄儿童入学需要有什么条件,受教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不应该把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
熊丙奇认为,社会抚养费、结扎证明等,与教育问题是两码事。“莫把父母的责任落到孩子的教育问题上。”熊丙奇说,“如果孩子得不到教育,将来可能会给社会带来麻烦,而这些麻烦通通需要社会买单,增加了社会的运营成本。”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也认为,“一个孩子如果不能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对其成长、生活、发展都将产生消极影响,进而对整个社会构成负面影响”。
熊丙奇表示,教育与计划生育“松绑”的政策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他认为,地方教育部门自己设置门槛,让适龄儿童没有入学保障,是违背《义务教育法》的,应该被追究责任。“不论是什么原因,孩子的受教育权不可侵犯。教育与计划生育是两码事,不应该混为一谈。”
“从近几年我国的人口情况来看,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人口出生率大大下降,已经低于人口正常更替的水平。”刘海峰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本身已经在作出调整,相应的教育政策也应该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