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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加强监管除四害消杀灭服务机构 未备案将被罚

A-A+2014年4月7日09:07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龚文颖)记者近日从南宁市卫生监督所获悉,南宁市将把全市“除四害”消杀灭服务机构纳入法制监管范围,只有经过备案的机构才能进行相关服务。

  据介绍,《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对消杀灭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健康发展,南宁市卫生局成立了全区第一支爱国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并召集市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有害生物防制员等参加相关会议。

  记者了解到,按相关规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要向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处以2000元罚款。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聘用不合格人员从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作业的,使用药物、器械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使用违禁药品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为何这些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六科科长吕强介绍说,一些“灭四害”药品例如毒鼠强等有急性剧毒,虽然灭鼠灭虫见效快,但对人体同样有很大杀伤力。在一些不正规的小摊或小店购买“灭四害”药品,很有可能买到这类违禁药物。

  据介绍,目前南宁市有30多家“除四害”消杀灭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将在近期内完成。届时,南宁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备案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名录,方便政府、机构、市民选择消杀灭服务。市民如发现未按规定备案的“除四害”消杀灭服务单位,可向南宁市卫生监督所举报,举报电话0771-2439685、243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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