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讯(记者 赵本高)自3月1日起,市民携带小狗逛公园就算违规行为了。当日起开始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饲养宠物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
对于这条新的管理规定,有关各方又是如何看待?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公园:宠物入园是个管理难题
在柳州市江滨公园的一个入口处,挂着一块大大的提示牌,上面写着:禁止车辆、宠物入内。
“这块牌子我们挂了至少有五六年的时间了,但基本上没起什么作用。”公园的相关工作人员无奈地对记者说。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宠物入园首先带来的是卫生问题。这些小狗到处乱跑,随处拉屎,不少主人也懒得处理,经常给游园的游客造成困扰;其次,还有一些市民牵着大型、凶猛的犬只进入公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按照公园的规定,每当发现有宠物入园,保洁人员都要上前对主人进行劝解,但他们遭遇的往往是不理解。类似的问题在柳侯公园等同样存在。
新的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类似的情形会否有所改善呢?
“如果没有具体的处罚细则,我认为这条新规实施起来将非常困难。”江滨公园的工作人员坦诚地说。他告诉记者,柳州早在六七年前就提出了对市民饲养宠物加以管理的办法,当时也有禁止宠物进入公园的规定,甚至还要求公安部门参与管理,但由于执法不力,这些管理办法并没有达到意料中的效果。
宠物主人:禁止入园“有些过分”
与公园管理方不同,一些宠物主人则认为新的管理规定“有些过头”。
9日下午,虽然天气阴冷,覃先生依然牵着自己的宠物犬在江滨公园内散步。他家住在附近,只要不下雨,基本上每天下午都会带着小狗出来遛一遛。了解了新规的具体内容后,覃先生认为,禁止宠物进入公园有些过分。
在覃先生看来,要求主人管好自己的宠物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必须看管好,确保旁人的安全,另外,还应该及时清理宠物的粪便等;如果这些方面做到了,实际上并不会对公园的环境造成太大的影响。
家住水南路的周先生没有饲养过宠物,不过他认为覃先生的说法有一定道理,毕竟很多宠物也是需要锻炼的;但与此同时,他也不希望自己在公园游玩时遭遇太多的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