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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消委会盘点2013年度消费投诉热点

A-A+2014年3月6日01:40中国日报网评论

  广西消委会日前盘点2013年消费投诉热点,网络购物、汽车消费、老年人消费和通信产品与通信服务消费 “榜上有名”。

  广西钦州市温先生在网上看到一款某品牌手机只售950元,价格比实体专卖店便宜将近一半。温先生受到低价格的诱惑,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在网上购买了此款手机。当温先生拿到手机时,发现手机是“山寨机”。于是联系网络销售商索赔,遭到拒绝。温先生由于不能提供网络销售商的真实姓名与地址,维权未果”。

  “部分网络销售商利用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不提供商品售后服务和“三包”,因此在出现消费纠纷后,由于找不到网络销售商,消费者很难维权。”广西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今年新《消法》的实施,将明确网购第三方平台责任,网购消费维权难现象有望得到很好的解决。”

  与2012年相比,家用汽车的质量和售后投诉率有所增加;经营者在销售汽车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另外,当出现汽车质量纠纷后,鉴定难问题依然困扰消费者。

  引发通信行业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一是“翻新机”“山寨机”“走私机”质量问题投诉多;二是通讯公司及其加盟店购买手机或者参加活动获赠合约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的验证码已经被激活,有的甚至已经过了 “三包”期;三是存在无故给消费者开通各种收费套餐业务,取消后又“自行”开通;四是套餐种类繁杂,消费者难以理解,实际内容与宣传不一致;五是通讯企业加盟店存在销售不记名手机卡行为。

  保健品与医疗器械消费成为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点区域。广西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不良商家通过“专家讲座”、“免费体验”等方式实施“会议营销”或者在公园、广场、老年人晨练点或老年人集中的地方通过“亲情关怀”引诱老年人上当受骗”。

  此外,通过电视直销、电话推销、小广告,向老年人推销质低价高的收藏品、纪念钟表、名人字画等,夸大、虚假推销引诱老年人购买的诈骗手段值得警惕。

  针对上述消费投诉热点,广西消委会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以宣传新《消法》为契机,加大对经营者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通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向学生及中老年等弱势消费群体普及新《消法》、《广西消保条例》,提高弱势消费群体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此外,广西消委会将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费体察、比较试验,加大对汽车消费领域和通信领域的监督力度,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拒不改正错误做法的企业予以点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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