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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硕士博士论文抄袭 学位授权点或被撤销

A-A+2014年1月3日12:02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关海芳 见习记者 李望舒)博士和硕士的论文要抽检,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要接受质量约谈。2日,教育部在其官网发布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过教育部官网,本报记者注意到,以上两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则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 

  据了解,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会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会被进行质量约谈。而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也是重要指标,对连续多年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权点,相关部门会做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而被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内不得申请学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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