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讯 近日,广西财政根据《广西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组织专家对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向33家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发放风险补偿资金4452万元,涉及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1.2万笔,融资担保责任金额达280亿元,惠及全区3599户中小微企业。
该项资金的落实,有效降低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减少其“后顾之忧”,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努力拓展业务,为全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服务,切实发挥了财政激励和引导作用,充分体现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