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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男子信用卡套现150万扮土豪 一审获刑8年

A-A+2014年8月15日10:36 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王斯 实习生 曾攀 通讯员 韦林汕)柳州男子陈某为了当“土豪”,在7家银行办了10多张信用卡,在1年多时间里,疯狂套现150万元。巨款被挥霍一空后,陈某选择了自首。8月13日,柳州市柳北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陈某8年的刑期,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36岁的陈某,经营一个销售日杂用品的小店。陈某自称,开此小店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无业游民,以方便办理信用卡。2009年,陈某刚拿到信用卡时,每个月都能按时还款。后来,陈某发现身边的朋友投资股票和期货都赚到了钱,他开始在信用卡上动心思。

  2012年初,陈某冒用弟弟、表妹、母亲等亲人,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在柳州的7家银行办理了10余张信用卡。自2012年3月至2013年11月,陈某通过这些信用卡套现本金148.6万多元,利息及滞纳金达15万多元。套现所得的钱,陈某将其中40万用于炒股亏了。亏本之后,陈某又继续用信用卡套现40万去赌博也输掉。20万用于自己吃穿开销,还有50万元用于套现的手续费和支付给银行的分期费。

  2013年10月开始,陈某开始接到各发卡行的许多电话,叫他及时还钱。在收到几家银行的催收通知单后,陈某自知难逃一劫,选择了自首。

  庭审中,陈某表示自己办卡非常容易,银行审查制度很不严格。自己的年收入为6万左右,却给银行出具自己年薪10万的证明,以此来办理额度更高的信用卡。在拿到家人的身份证后,陈某还花200元请人冒充家人前去办理信用卡,也成功骗过了银行。陈某的代理人也表示,陈某在不同的7家银行办理了如此多的信用卡了,体现了现在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审查不严,门槛太低,管理制度漏洞大,给陈某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因陈某自首,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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