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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兰反贪局副局长被指强奸 因舆论被免职

A-A+2014年8月15日07:59中国青年报评论

  中国青年报(本报记者 徐霄桐 实习生 高培蕾 )据媒体报道,广西东兰反贪局副局长黄东坡强奸女子后设局抓其男友,引起社会关注。8月14日,记者致电东兰县委宣传部后获悉,在网络舆论压力下,黄东坡已被免职。

  7月24日,广西河池市的网络论坛“河池论坛”上出现一则题为“关于东兰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黄东坡强奸余宇霞的控告”的网帖引发网友关注,截至8月14日,该帖阅读量达到50余万次,跟帖回复达到了4800多条。

  网帖中,东兰县气象局助理工程师余宇霞控告被东兰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黄东坡(后有关部门证明黄现为广西东兰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强奸,此后黄更是设计陷害,以致其男友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抓。

  据悉,3月12日,余宇霞向公安机关递交了控告材料,3月27日,东兰县公安机关予以回复,在这份“兰公不立字(2014)0000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明确指出,“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因此不予立案。余宇霞不服,提起复议,但以上决定仍被维持。

  余宇霞坚称自己受到侵犯,将此遭遇发至“河池论坛”,引起巨大反响。记者查询该论坛,发现原帖被删,但跟帖中,实名认证为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东兰县公安局和中共河池市委政法委员会分别有回复。

  在7月24日东兰县公安局的回复中,该局称调查过程中程序合法,根据调查结果,余宇霞控告黄东坡强奸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因此于2014年3月27日,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当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亦回复说尚无证据证实黄东坡有违纪行为,经报院党组同意,决定对黄东坡就违纪方面不予立案,并已于2014年4月22日书面告知余宇霞同志。调查过程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但在8月1日中共河池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回复中,则明确提到河池市委政府、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此事,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将此事一查到底。

  为求证此案办理的进程和结果,记者分别致电了东兰县公安局和东兰县委宣传部。

  东兰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回复,此案目前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办理,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东兰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刘姓副部长告诉记者,8月14日下午,县委常委会通过会议决定免去黄东坡东阳县反贪局副局长职务,按法定程序免去其职务。原因是此事引起了网上极大的舆论,常委会认为黄东坡不再适合担任该职务。据悉,在8月7日,东兰县委已决定对黄东坡停职检查。

  刘副部长表示,目前由河池市政法委、检察院和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正在进行,县委也并不了解,具体情况由调查小组查明之后予以公布。

  记者分别致电本案的两位当事人余宇霞和黄东坡。余宇霞告诉记者,在8月5日,联合调查组曾来问话,目前已提取了她当时所住出租屋的监控录像并正在恢复短信记录。而黄东坡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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