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记者文烨 通讯员潘柄林)7月30日,兴安交警侦破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顶包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无证驾驶酿车祸后,实施“金蝉脱壳”计,让车上有驾驶证的女子蒋某顶包,终被交警识破。
7月16日下午4时许,兴安县交警大队值班室接报警称,在国道322线兴安县溶江镇菜园村路段,一辆小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严重。
值班交警接警后,马上驱车赶往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人严重受伤。交警一边协助医护人员抢救伤员,一边向大队汇报请求支援。后来,摩托车驾驶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时,女子蒋某自称是小车驾驶人,但是对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交警通过现场走访,得知小车上还有一男性黄某,是蒋某的男朋友,已离开现场。大队领导发现情况诡异,要求黄某马上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办案交警对蒋某和黄某询问时,两人都一口咬定是蒋某驾车,但蒋某在接受调查时神情紧张,言辞闪烁,说不清楚事故发生经过。责任心强的办案交警并没有草率结案,而是调出沿途的测速设备及高清摄像头录像资料,查证到底谁是驾车人,但因看不清驾驶人面孔,最后无果。交警并没有因此气馁,继续千方百计走访寻找证人证物。
7月30日,办案交警终于在距离事故现场100米处,找到装有对着公路摄像头的一户人家。交警通过调取事发当天的录像,发现事发后从小车驾驶位上下来的是黄某。还想死咬着是蒋某驾车的两人,在铁证面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黄某交代,事发后他想自己没有驾驶证,不但要承担事故责任,而且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肇事拒绝理赔。两人通过商量决定铤而走险,由有驾驶证的蒋某顶包,以减轻负担。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此举没能逃过兴安交警的火眼金睛。
最终,黄某因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不但要承担经济赔偿,还将面临3至7年的有期徒刑;蒋某因涉嫌包庇,构成妨碍司法公正,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