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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征求意见:硒含量达到多少才算是富硒农产品

A-A+2014年4月23日08:03 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  硒是人体必需的15种微量营养元素,不过,硒并非是摄入越多越好,过量反而对身体有害。近年来广西加快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上也开始出现了不少富硒农产品,那么,究竟富硒农产品中硒含量达到多少才是合适的呢?昨日,广西质监局在官网上公布地方标准《富硒农产品硒含量分类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地方标准《富硒农产品硒含量分类要求》由广西农业厅提出,广西土壤肥料工作站、广西标准化协会负责起草。广西是富硒地区,仅南宁、钦州、北海、贵港一带就测定出富硒土壤面积3100多万亩,是目前全国最大面积的连片富硒土壤。然而,目前制约我区富硒农产品开发工作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是缺乏相应的富硒农产品标准。记者在该标准(征求意见稿)看到,粮食类硒含量范围为0.15-0.50mg/kg,茶叶及茶制品类硒含量范围为0.25-4.00 mg/kg,之所以这么规定,起草小组负责人介绍,考虑到硒含量如果低于0.15mg/kg,会使市场上富硒大米泛滥,鱼龙混杂,不利于市场监管。而如果硒含量高于0.50 mg/kg,种植的成本会大幅度增加,大米售价就会过于昂贵,普通老百姓消费不起,不利于销售,对生产企业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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