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刘净伶 通讯员 胡琴)自己仅仅出门十多分钟,家里就来了陌生男子,对自己7岁的女儿动手动脚,灵川大圩镇的张丽(化名)愤而报警。4月14日,男子黄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灵川县检察院依法批捕。
3月10日中午,张丽因事外出,将7岁的女儿小珍(化名)独自留在家中。张丽离开没多久,同镇的男子黄某路过她家,看到大门敞开,只有小珍一人在屋里看电视,便向小珍提出“我来你家看电视”,进入屋内坐在小珍身边。随后,黄某得知大人不在家,逐渐向小珍靠近。小珍觉得不自在,借口喝水走到另一个单独的沙发坐下。黄某见状,也挪动位置,挤到小珍身边动手动脚。小珍害怕,不停闪躲,但没有呼喊求助。黄某越发大胆,还起身关上了房门,将小珍摁倒。
不一会,张丽返回家中,看到了衣衫不整的女儿和黄某,又气又恨,冲上去要与黄某“拼命”。黄某连声狡辩。很快,张丽通知了家人并报警,黄某被民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