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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施行地方标准 推行电子公文应用减少纸质文件

A-A+2014年4月13日10:13 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蒋予昕)4月1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会议发布,《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与交换》广西地方标准已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区政府系统电子公文应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进入了标准化发展的新阶段。这一地方标准在全国尚属首次发布与实施,对全国公文传输与交换平台建设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据悉,目前我区除乡镇政府外,50%以上的政府及部门单位都建有公文处理系统。但是,各部门单位之间办公信息系统不兼容,电子公文横向传递一直未能妥善解决。自治区政府牵头组织编制完成的这一地方标准,对电子公文传输交换模式、交换要素、安全保密及其他技术进行了标准化,是深化行政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纸质文件简报发送,加快机关无纸化办公进程的有效举措。

  下一步,各市、县政府要加快本级政府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建设完善;尚未建有电子公文系统的单位,要按照标准规范和技术指标加快电子公文系统建设,使全区电子公文应用和政务信息系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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