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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孩子在幼儿园存在违规服药 家长可举报

A-A+2014年3月25日08:47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毛秋雁)幼儿园应该如何正确给患病的孩子喂药?24日,柳州市各城区教育局和卫生局开始走入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对儿童服药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关于在园的患儿如何用药,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都有规范的流程。

  记者首先来到了柳州市胜利小区幼儿园,在中三班,记者看到一个登记本,上面写着每一个服药孩子的记录。

  班主任吕老师介绍,如果班里的孩子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班主任手上。此外,保健医生也要对药物进行登记。老师要把药品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以防误食。

  在学校的保健室,记者在工作人员拉开学校的保健箱时看到,这里只有一些外伤药,如消肿止痛酊、清凉油、降温贴等。

  保健医生江璇介绍,孩子通常只是有头疼脑热,例如发烧,如果体温超过38.5度,保健医生就会联系家长,把孩子接回家,如果没有超过一定温度,她则会给孩子进行物理降温,幼儿园保健医生没有处方权,因此,学校也不配任何的口服药。

  在华纺幼儿园,该幼儿园和华纺卫生所不足20米的距离,该园保健医生说,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出现不适,他们通常都是带孩子到卫生所看病。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副局长黄迪介绍,在经历多年的强调后,柳州对托幼机构儿童用药行为已进行明确规范:绝对禁止托幼机构擅自为孩子提供治疗药物,确有疾病儿童需在托幼机构内用药的,须家长自带。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存在违规服药的情况,可以向城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举报。记者了解到,从明日开始,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也将到各托幼机构进行督导检查,让学校和幼儿园都能按照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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