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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半年内暂不出台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A-A+2014年3月22日08:44 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杜蔚涛)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所有通气城市建立阶梯气价制度的要求引起广大消费者关注。3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广西半年内不会出台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自治区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贯彻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需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分析有关居民用户用气量等相关资料,测算并合理划分各档的气量,按规定要求举行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要完成这一系列工作,至少需要半年时间。也就是说,广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出台最早也要等到半年后。

  为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国家发改委于3月20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在全国所有通气城市建立阶梯气价制度,具体方案及实施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据了解,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分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要覆盖区域内80%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档则按覆盖区域内95%的居民家庭用户确定。这意味着绝大部分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不会因实施阶梯气价制度而增加用气支出,而即使超过第一档用气量的居民家庭用户,其一档用气量内的价格也不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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