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庾琳 通讯员杨德湖)7岁孩子驾“车”撞伤七旬老人?没错,这件事发生就在贺州市八步区。被玩具车撞伤的老人因索赔不成,将孩子的监护人告上了八步区人民法院。2月26日,经法官调解,老人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去年10月10日下午,年届七旬的老人陈先生回家途经一上坡路段时,不幸遭遇“飞来横祸”,被撞伤了小腿,“肇事者”是一名7岁孩童。事发时,孩子驾驶着玩具车从坡顶快速冲下,撞上了来不及躲闪的陈先生。陈先生因此受伤住院治疗14天,共支付医疗费4960多元。
出院后,陈先生多次找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协商,要求赔偿但未果。于是,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8000多元。
2月26日,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孩子的父母一次赔偿陈先生3700元,并向陈先生一家表达了歉意,陈的家人表示谅解。据悉,3700元款项已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