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钦州1月23日电 广西钦州一名离异男子因琐事杀害同居不足两个月的女友,并将其肢解后抛尸。钦州市中级法院23日披露,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农贤芬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已经离异的农贤芬经人介绍与被害人裴某某相识后同居。同年10月21晚,农贤芬因琐事与裴某某发生争执。农贤芬先用拳头击打裴某某头、面部致其倒到地后,持菜刀猛砍裴某某头部致其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案发次日,农贤芬购买了泡沫箱和透明胶带,将裴某某的尸体肢解后装入泡沫箱内并用透明胶带予以密封,另将裴某某随身衣物等物品装进一个编织袋内。当晚,农贤芬租用车辆将装有被害人尸块和衣物的泡沫箱及编织袋运至钦州市大寺镇屯妙村等地抛弃。之后,农贤芬逃匿,于同年11月12日在广西凭祥被抓获。
2011年12月,钦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农贤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农贤芬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于2013年1月18日依法开庭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4年1月21日,钦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农贤芬执行死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