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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委:贺江水污染32人被追责 两副市长记过

A-A+2014年1月20日17:50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 仝宗莉)广西纪委今日表示,2013年广西严肃查处了贺州市企业违法排污造成贺江水污染案件,此案件32人受到责任追究,31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党政纪处分,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自治区监察厅给予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夏振林行政记过处分。

  在今天召开2013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广西纪委通报称,2013年,广西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1240件,占立案数的36.43%;处分1386人,占处分总人数的39.05%;查办失职渎职类案件617件,占立案数的18.13%;处分635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7.89%。

  据悉,西江主要支流之一的贺江于2013年7月爆出镉、铊等重金属污染事件,引发下游广东省用水担忧。事件引发社会热议。此后,当地政府将沿河112家采矿企业关停,多名贺江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予以停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彭清华曾就此次事件向广东民众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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