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梁园 实习生 黄凤丹)春节临近,这段时间又成为不少南宁新人结婚摆酒的黄金时段。结婚本是一件喜庆的事情,但是市民黎女士却在婚宴前遇到无奈的事情。2013年11月,黎女士在衡阳路一家酒店举行婚礼,她想让朋友的婚庆公司进场布置却被酒店告知,如果不是选用和酒店合作的婚庆公司,要另交800多元的“入场费”。“酒店这样做,属于垄断或是霸王条款吗?”黎女士向记者提出了她的疑问。对此,记者近日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
调查:6成酒店要另收“入场费”
日前,记者对南宁市红林大酒店、沃顿国际大酒店、南宁饭店、明园饭店、邕江饭店、好友缘国宴酒店、锦华大酒店、荣荣大酒店、天妃酒店共9家酒店进行了调查,发现根据酒店档次和规模不同,过半酒店要对非合作婚庆公司进场布置婚宴收取“入场费”,费用从800元/场到8000元/场不等。
“在我们酒店举办婚宴,要使用我们指定的婚庆公司,你们想自己找婚庆公司也可以,但是要交2000元的入场费。”在位于竹溪立交桥附近的一家高档酒店的工作人员如此说道。随后,记者走访了另外8家酒店,其中,3家中高档以上的酒店都明确表示,要使用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如果使用非指定的婚庆公司,要支付800元/场到2000元/场不等的“入场费”。而位于南湖桥附近的一家高档酒店收取的入场费甚至高达8000元/场。
“我们有专属的婚庆公司,酒店是一条龙服务,不允许使用其他婚庆公司。”位于会展中心附近的一家高档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酒店和指定婚庆公司签了协议,婚宴婚庆服务捆绑在一起,而且会展中心附近位置有其特殊性,其他婚庆公司是不能进入该酒店的。
在调查中,只有3家中低档次的酒店没有指定合作的婚庆公司,且对婚庆公司进场布置不另收“入场费”。
探因:捆绑婚宴婚庆服务求生存
为什么酒店要和婚庆公司“绑定”呢?随后,记者走访了南宁市多家婚庆公司,并从业内人士了解到,这两年开始收取的“入场费”,似乎成为婚庆行业的潜规则。
“现在大部分酒店都收取入场费。”东葛路上一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婚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年出现酒店和婚庆公司“绑定”的情况,从最初的200元/场-500元/场慢慢上涨到现在800元/场-8000元/场。“酒店和婚庆公司绑定,不管服务好不好,顾客都要接受。现在一场婚宴,普遍花费在1万元左右,有些酒店的入场费已收到8000元/场,‘入场费’快直逼一场婚宴的费用了。这样的现象,顾客因‘入场费’失去了选择权,也不利于婚庆行业的发展”。
该负责人说,该公司以前也和酒店“绑定”过,但利润一算下来,他们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方式,选择走定制婚庆路线。“要不是有前几年的积累,面对绑定,我们也很难生存下来。”他说,竞争越来越激烈,婚庆公司若想生存下去,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跟酒店“绑定”,二是搞特色经营。
“拿回扣、与酒店签约,快要变成婚庆公司的经营主流了。”另一家婚庆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没有绑定酒店,每年至少有10对新人因“入场费”放弃他们,“现在出现‘垄断’情况,小一点的公司很难生存。去年已有十几家婚庆公司倒闭。去年上半年,一家婚庆公司提出要打破‘绑定’,没多久就被酒店‘封杀’了。”这位负责人还说,有的客户就算交了酒店“入场费”,但还是出现问题,“有一次,在我们客户的婚宴上,某酒店将椅套收了起来,不是他们指定的婚庆公司,连这个都不提供了”。
说法:收取“入场费”侵犯消费者权益
那么,酒店收取“进场费”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呢?广西胜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经伟认为,此举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价格核定标准,是不合理的。酒店以消费者未选择指定的婚庆公司而收取“进场费”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权的规定。若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一旦与酒店签订协议,则表示消费者认可协议中有关加收“进场费”的条款;若消费者能在签订协议之前提出异议,并保存婚宴合同、录音、录像等不允许消费者选择其他婚庆公司的证据后,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叶桂明表示,这样的情况成为事实,属于侵犯了消费者公共消费选择权,也扰乱了公共消费秩序,“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由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和整改”。
但是,记者在拨打了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12315时,接线工作人员却表示,针对酒店收取“入场费”的行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全国仅有去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已经开展了“酒店以消费者未选择其指定婚庆公司而收取消费者‘进场费’行为”的专项整治。
“酒店要收‘入场费’,最终还是落在消费者身上。”市民安女士也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她觉得消费者是最无奈的,她呼吁,广西相关部门应尽快填补这方面的管理空白,让消费者明白、合理地进行婚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