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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病人”困扰医院 广西将设应急救助基金

A-A+2014年1月5日09:53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魏碧锋 邓晓衡)习惯上,“无经济来源、无亲属、无身份”的病人被称为“三无病人”。近几年,灵川县人民医院收治了数百名“三无病人”,垫付了医疗费85万余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事实上,在广西,遭遇类似困境的医疗机构非常普遍,有不堪重负的医院,甚至发生过遗弃病患的例子。 

  南国早报记者调查发现,针对“三无病人”救治,不是没有渠道,但具体执行中,受限颇多。来自自治区卫生厅的一个利好消息是,我区将很快建立起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这可以用于“三无病人”急救。不过,如发生急救外的费用,对医疗机构而言,“三无病人”仍是个不解难题。

  医疗机构 “三无病人”成心病 

  “遇到这类情况,各家医院都会踢皮球。”今年45岁的张医生,是南宁市120系统的一名老医生,每年上千次出车,遇上的“三无病人”不在少数。如何处置,本应该是轻车熟路,可每次遇到这种情况,他还是会异常紧张。不是因为急救医术不精,而是害怕附近医院会拒绝接收,只能开着救护车满大街找。 

  张医生介绍说,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救护车接到病人后,都会往最近的医院送,但遇到“三无病人”,医院接收意愿都不太高,如果不是病情危急或者附近没有其他医院,一些医院总会以各种理由推脱。好几次,他只能大老远的把病人送回了自己所在的医院,结果出诊费没着落,自己还要受到领导批评。 

  在张医生看来,不愿接收“三无病人”医院自己也有苦衷。连日来,记者走访南宁市多家医疗机构发现,他们都有接收“三无病人”的经历,具体收治了多少,却不愿宣传。南宁市某区直医院医务部张部长说:“三无病人治疗都是医院埋单。收多了,怕大家以后都来这里;说不收,又太不人道。” 

  遇上能很快离开的“三无病人”,医院垫付的费用还可以稍微控制。但要是遇到长时间无法送走的,医院压力可想而知。一名退休老医生跟记者提及了10年前的一件憾事:南宁一家医院收治了一名“三无病人”,一直找不到家属,一晃过了两三年,治疗费用越滚越大。一天深夜,该院医务科长将患者带到了南宁市外环附近,放在路边。120赶到时,病人已经死亡。由于病人住院几年一直穿着该院的病服,卫生部门很快追查到了该家医院。此案后来被定性为故意杀人案,医务科长因此了承受了多年牢狱之灾。 

  卫生部门无专项经费支持 

  上诉退休医生提及的往事得到了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证实,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无医疗机构垫付“三无病人”医药费的具体统计,据他们了解,垫付“三无病人”的费用,占了医院呆账坏账的很大一部分。 

  “这些钱,通过病人渠道基本要不回,找主管部门要,也很难。”南宁市某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医院每年都会接收到不少“三无病人”,每人花费上千元是很平常的事情,1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他们也就此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过补贴,但基本没有下文。 

  南宁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家财政转拨给公立医院的费用,占医院运行费用的10%左右,这部分钱基本上都用来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关于“三无病人”这一块,卫生部门确实无钱可拨,遇到下面医院申请,他们只能向政府呼吁,有时特事特办,政府也能出一部分钱,但这种情况属于少数。绝大部分情况下,医院都要自己垫付完全部费用。 

  自治区卫生厅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2012年,全区医院每年无法收回的医疗欠款达6000万元,且这个数字在逐年上涨,这三年全区医院的“坏账”总额超过2亿元。除了公共突发事件外,无身份证明、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费用的“三无病人”的治疗费用,也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民政部门有政策但基本没有启动过 

  灵川县人民医院遭遇的“三无病人”困境被曝光后,网友们纷纷发表观点,认为除了卫生部门外,民政部门应该发挥职能。早报网网友“渔舟唱晓”认为,遇到这样的事情,医院确实很棘手,不管又怕背骂名,管了又有实际的难处,对这类人员,民政部门应该出手相助,解决才是,不能一味把责任推给医院。网友“探测风云”则表示,这样的病人,民政部门要给予补贴。也有人士认为,全区医院每年无法收回的医疗欠款达6000万元并不多,有的公立医院凭借垄断一年收入十几亿,就应该承担一些社会责任。 

  事实上,我区对于困难病人的医疗救助是有安排的,今年8月开始实施的《广西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都纳入了救助对象,给予最高达3万元的年累计救助限额;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同时申请程序也得到简化。 

  从困难的角度理解,“三无病人”无经济来源,无亲属,无身份证明,显然应该纳入救助对象,但从制度的安排看来,他们又不属于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任何一方,属于制度外的受困对象,对于他们的医疗救助尚无明文规定。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了解过“三无病人”的情况,各级民政部门也有介入的情况,但现有政策中,都是按照户籍管理的原则,对于身份不明的“三无病人”广西并无针对性安排。 

  《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不明人员突发急、危、重病时,急救医疗站和接诊医疗机构应当给予救治,同时通知公安、民政部门及时甄别其身份。属于救助对象的,其急救费用由民政部门通过救助管理经费渠道解决。急救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据实开支。 

  不过,这条途径也并不通畅。南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相关规定,医院接收到“三无病人”后,应向卫生部门上报,然后由民政下属救助站进行救助对象甄别,并开具证明上报财政部门核准报销,由于没有实施细则,还涉及到多部门协调,条例实施几年来,基本没有启动过。 

  福利机构保障属于低水平 

  在多日的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只要是接收了“三无病人”,虽然必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但医院都会以人道主义抢救生命为先,第一时间救治患者。而对于患者的后续处置,医院则更加头痛。 

  在南宁的各大医院中,对于“三无病人”,普遍的做法是等病人病情平稳后,医院将联系民政部门,送至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治疗。但这种做法并不是全区每个县市都可以效仿,因为当地可能根本就没有福利医院。而就算是在有福利医院的县市,这个渠道也没想象中那么通畅。记者从贺州市相关单位了解到,自从4年前被母亲遗弃,一名6岁的小女孩就住在了贺州某医院ICU病房,医院不是没想过将女孩送往福利机构,但根本达不到条件。这名小女孩至今仍呆在病房,以医院为家。 

  “无身份,有可能是刻意隐瞒身份,无家属,有可能是遭受家属遗弃。”一位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救助站、福利医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工程,属于最低标准的保障,民政部门的救助对象有严格的规定,这个口子谁都不敢放开。 

  采访中,记者通过电话、发函、当面采访等形式,试图了解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接受“三无病人”的情况,但最终都没得到答复。南宁市民政局一名知情人士介绍说,社会福利医院主要还是接受老人和小孩,床位基本上就没空过,有时病患多得甚至只能睡床板,接收能力十分有限。由于需要照料的患者多,只能得到基本的食宿和维持治疗。 

  政策利好急救将有制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根据不久前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将很快建立起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的急救保障。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罗处长介绍,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事实上,2013年国家财政已给予广西3000万元补助用于应急救助,今年国家的补助经费为1668万元,根据全区14个市的人口规模、上一年度应急救治发生情况划拨。 

  至于应急救助的对象和支付范围,一为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二为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不过,应急救助有一定的时限——72小时内。72小时之后的后续治疗费用如何承担,对于无力支付的患者和收治的医院来说,仍是一个“烫手山芋”,或许更多时候需要依靠社会力量的捐助。而且,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明确规定,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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