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骆南华 通讯员黄雪雄)10月21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区大沙田玉洞村委会原副主任玉某,因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345.9万多元,与其余两名村民骗取拆迁补偿款合计170多万元,被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他的两名同伙也因诈骗罪获刑。
今年40岁的玉某原来担任玉洞村委会副主任,2010年至2011年是良庆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工作组的成员。在良庆区检察院查处的该系列窝案中,他是第一个落网的,也是该窝案成功查处的关键人物(详见南国早报2012年12月27日18、19版报道)。
10月23日,良庆区检察院公布了查处该系列案的情况。说起玉某案件,该院反贪局副局长徐昕仍印象犹深。当时为了说服一个证人作证,他和同事们耗了几个月时间。
玉洞村有一名70多岁的老人,是查办玉某案件的一个证人。当徐昕和干警找到他作询问笔录时,老人讲到一半就自己发脾气说:“我要走了。”面对一个不愿继续作证的高龄老人,侦查人员也不敢拦他,只好任由他离开。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在继续做了劝导工作后,老人后来约徐昕到村口的一个公交车站见面。蹲在村口和老人聊了很长时间,老人还有疑问:“以后你们会拿这个笔录来追究我的责任吗?”得到否定的答复后,老人才肯在笔录上签字。
玉某犯罪的手段,主要是伪造户籍材料、出具虚假证明,从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据参与办案的良庆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吕枫介绍,当时办案人员封存了良庆区全部的征地拆迁档案,进行大海捞针般的搜索,最后找出玉某用来骗取拆迁补偿的数十份户籍资料。在与公安部门核查后,证实这些资料均为伪造。
在玉某被指控贪污的4起事实中,有3起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办案人员从周边的密集取证,才锁定了他的犯罪事实。在查证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了以前征地拆迁中的其他职务犯罪线索。今年以来,良庆区检察院又对征地拆迁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3件,查处3人。移交给公安机关查处的有4件4人。
玉某被逮捕时,反贪人员将他送往看守所,他又在车上开始求情,请求放他一马,“搞轻点”,等他出来后再报答。他的要求被拒绝。
在玉某等人因该系列窝案先后落马后,一些涉案的村民纷纷躲避检察机关人员的调查。办案人员先后通过蹲守、技术手段、动员亲属劝说等方法,找到证人作证,为查办系列案件奠定了基础。
10月23日,在良庆区检察院的案件通报中,记者获悉该系列案件中,在今年9月份南宁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的班某、陈某、欧某、谢某的一审判决,即班某、陈某均获刑13年6个月,欧某获刑8年,谢某获刑10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