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王剑)9月25日,网友“兴欣向荣在路上”在融安当地一网络论坛发帖称:9月18日,融安县长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朱某(后证实为副所长),在接受群众依法依规咨询办证进度时,不但放言“我就是推诿,不为人民办事,不负责任”,还在自己的办公场所内用硬物打伤办事群众。
9月27日下午,柳州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责成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朱某进行立案调查。27日晚,融安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朱某撤职处分,撤销朱某长安国土所副所长职务。
网帖:老人咨询被国土所长打伤
网友“兴欣向荣在路上”在帖中如此叙述事情经过:“为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年已68岁、身患高血压、冠心病的受害人在最近一个多月时间里,已经至少15次前往该县长安镇的国土资源管理所,但老人家顶烈日、冒酷暑地反复奔波,却一直没有得到业务‘能不能办’、‘何时办结’或‘为什么不能办’的合理解释。9月18日,老人家再次前往长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咨询办证进度,却依然没有获得满意答复,该所所长朱某不仅拒绝作出解释,还与办事群众发生言语冲突,说“我就是推诿,不为人民办事,不负责任”,并在争执中将老人打伤……”
9月26日,记者几经周折,联系上了发帖网友“兴欣向荣在路上”。她自称姓秦,目前在广东深圳工作。帖中所称的“受害人”是她的父亲。
秦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利用中秋假期回乡探亲,并于9月18日陪同父母前往长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了解情况。事发当时,她就在现场,不仅亲眼看到所长打伤老人,还现场进行了录音、摄像取证。
据秦讲述:朱某一开始便态度傲慢,称此前已反复多次向老秦夫妇作过解释,没时间再向其他人也解释一遍;但老秦一家人却并不甘心就此作罢。双方交涉过程中,小秦引述国家相关法规中关于“土地初始登记须在30日内办结”的规定,要求朱给个明确的办结时限;随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可能是看到秦家一再追问业务办结时限的问题,朱便以外出办事为由,开动一辆摩托车试图离开,被小秦上前阻拦;之后,朱打电话催促县国土局派人来把秦全家带走,并在等待中试图躲进国土所后楼一间小办公室;小秦随即也跟了过去,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秦父“被打伤了左手,手机也被打落在地摔成两半”。
事发后,小秦当场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陪同父亲到县纪委递交了相关投诉材料。
调查:相关部门拒绝接受采访
为核实事情经过,9月26日,记者专程前往融安县长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但工作人员却告知,朱某有事外出,不在所里。记者表示希望对方提供朱的手机号码,遭婉拒。
26日下午,记者又先后前往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县纪委、事发片区派出所等部门了解情况,但遗憾的是,各有关部门在被问及此事时,都以种种理由回绝记者采访。
在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廖建昌称自己正在参加会议,让记者到该局办公室联系。但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同样表示,不能提供朱某的联系方式;记者请对方代为联系朱某,得到的答复却是“(朱某的)电话打不通”。
在融安县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教导员梁超在问明记者此行来意后,表示并不完全掌握案情,不便过多透露。
而在融安县纪委,记者遇到的情况也如出一辙。县纪委办公室的几名工作人员在接待记者时均表示,没有收到当事人交来的投诉材料。
当天,记者再次联系举报人小秦,她对县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没有收到投诉材料”的说法提出质疑。因为9月22日她到县纪委递交材料后,对方曾经开过一纸受理回执。记者随后前往小秦家中,亲眼看到了这份回执,落款处就赫然盖着“中共融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大红公章。
据小秦介绍,9月18日事发至今,长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朱某没有对受害老人及其家属说过任何一句表示歉意的话。相反,朱自己也向警方提供了伤情鉴定材料,并称小秦一家不仅将其打伤,还在网上发有损其个人名誉的网帖,要追究发帖人的法律责任。
进展:当事人被撤销职务
27日,记者获悉,此事引起融安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陈家达当天紧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成立由县纪检监察局、国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核实工作,同时表示,县政府各项工作欢迎媒体监督。
该县政府常务会已研究制定《作风效能建设专项活动方案》,以切实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另外,融安县国土局负责人也主动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当事人秦先生家中看望慰问并诚恳致歉。秦先生及其家属对该县有关部门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27日下午,柳州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责成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朱某进行立案调查。当晚,融安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朱某撤职处分,撤销朱某长安国土所副所长职务。
柳州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端正思想,改进作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部门要抓好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思想教育,坚决反对“四风”,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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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国土所荣获全区“红旗国土所”称号
2011年,融安县长安镇国土所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国土资源保护各项措施,为服务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日前,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授予“红旗国土所”称号。这是该县国土系统基层所首次获得自治区级先进集体的殊荣,也是该县唯一的一个受自治区级表彰的基层所。据《融安县人民政府网》
朱某曾获融安县国土局“五星”工作人员
2010年12月10日,通过推荐评审等方式评选,朱某获选为融安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第四季度“五星”工作人员。“五星”分别是“管理服务之星”、“学习钻研之星”、“中层干部之星”、“创新创优之星”、“党员模范之星”。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