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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回家途中被追尾 行车记录仪拍下事故证据

A-A+2013年9月26日15:21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蓝锋)9月25日,何先生的车辆仍在修理厂进行维修。几天前发生在都南高速公路上的一场交通事故,让他一家3口在鬼门关上走了一回。当时前方的一辆大货车突然变道,导致准备超车的何先生避让不急撞了上去,险些车毁人亡。幸好他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事故的整个过程,交警部门认定大货车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行车记录仪显示,大货车在行车道上突然变道到超车道上。图片来源:南国早报行车记录仪显示,大货车在行车道上突然变道到超车道上。图片来源:南国早报

  两车“追尾”生死一线间

  9月19日下午,何先生在都南高速公路往南宁方向行至武鸣路段时,看到前方行车道上有一辆大货车,正当他准备从超车道进行超车时,大货车突然从行车道拐到了超车道上,令他猝不及防,小轿车的车头撞到了货车尾部,随后又撞到右边的护栏上,才停了下来。

  何先生说,出事前两车的距离有二三十米远,当时他正准备加速从大货车的左侧超过去。可是,大货车却突然变道开到了超车道上,并且车速相对他的车速要慢很多,踩刹车也已经来不及,就直接撞了上去。

  当时,何先生的车上还坐着他的妻子和孩子。好在发现险情时,何先生已经刹车,为避免冲入大货车底部,他往右打了方向盘,车子在撞到道路右边的护栏后停了下来。何先生的小轿车前保险杠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所幸一家3口没事。

  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负全责

  在这起事故中,交警判定大货车司机邱先生负全责。因为何先生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拍下了这个事故的全过程。

  记者在这段130秒长的视频中看到,出事前,何先生驾车时也偶尔和坐在前排的妻子闲聊,看到前方行车道上有一辆大货车后,他放缓了车速,并慢慢靠近大货车后面,直到有一辆小轿车从他旁边超车后,何先生才开始加速准备超车。

  “停停停……”正当准备超过大货车时,何先生发出了一阵急促的呼喊。随着他妻子“啊”的一声,何先生的小轿车撞上了突然从行车道拐到超车道的大货车,小轿车的前挡风玻璃瞬间被撞裂。

  为何大货车会突然拐到超车道上?大货车司机邱先生的解释是,当时他看到前方的道路上有一条蛇正在路面上通过,为了避让这条蛇,他才突然变道。没想到他的这一举动,差点就要了3个人的性命。

  视频记录可作事故证据

  有网友看了何先生发在网上的视频后表示,要不是有行车记录仪拍下视频,这起事故的责任就很难说得清楚,有可能就是一起追尾事故。而在追尾事故中,大多数是后车负主要责任。

  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交警说,在赶到事故现场后,经过勘查事故现场的痕迹和当事双方的陈述,他初步认定是由于前方的大货车突然变道导致后车避让不及所导致的事故。接下来,何先生给处理事故的交警提供了事发时的视频,也肯定了警方的判断。

  该交警表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对行车记录仪所拍摄的视频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并没有规定得很详细。不过,交警部门在具体的实践中,类似的视频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视频是不能修改的,要完整地呈现事故的整个过程。

  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律师蒋三努也同意这样的看法。她说,今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就增加了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使用,但也要看记录事故的视频是不是真实有效。(读者何先生 稿酬60元)

  【相关链接】 行车记录仪有用 但不要过分依赖

  在行车记录仪的功能当中,“防碰瓷”、“发生事故能分清责任”已成了最主要的卖点。但目前对于行车记录仪记录的图像,能产生多大法律效力,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事故责任划分,还远没有定论。

  北京律师巨晓平认为,行车记录仪若想在法庭上发挥效力,至少要满足三个条件:画面足够清晰;与事故事实有明确的关联性;双方认可。如果行车记录仪的画面足够清晰,不仅可以用作民事官司的证据,还能作为刑事证据提交给公安机关。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说,行车记录仪的记录范围一般只限于车头正前方的130°到160°,对于车辆周边环境并无记录功能,也没听说过有能够拍摄车辆四周的记录仪上市。同时,由于品牌、质量的不同,记录仪的可靠性也有问题。即使在它的监控范围之内,有时也会出现“跳秒”,图像偶尔会有中断。因此发生事故后,还是应设法在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不要认为“我有记录仪”而不愿下去收集其他诸如车辆停止位置、轮胎角度等证据,如果那样,装了一个行车记录仪可能反倒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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