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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女冒充公务员行骗获刑

A-A+2013年8月15日15:10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柳州8月14日电 (记者蒙鸣明 陈方)广西柳州市一名曾被强制戒毒的女子,在朋友圈中消失几年后经精心“包装”,摇身变为“公务员”,以帮购置“内部低价房”为由,骗取多名好友数十万元。8月12日,柳州市城中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女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0年12月12日,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河东刑侦大队接到女受害人黄某报案称,其朋友张某冒充柳州市委工作人员,以帮购买低价房和调动工作为由,先后诈骗她和刘某等数名女友数十万元。

  警方受理后经初步侦查认为,张某有诈骗的重大嫌疑,遂立案侦查。警方掌握大量证据后,于2011年4月20日依法对张某刑事拘留。

  警方侦查获悉,今年30多岁的张某是柳州市人,2005年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2007年,张某对其所认识的朋友称,其再婚后,通过现任丈夫的关系,调到了柳州市工商局工作,且准备要调到市委工作。之后,张某常常招呼朋友们到饭店吃饭,并宣布,自己已当上了市委一个主管房地产审批工作的代理科长。众女友信以为真,对这个昔日无业和吸毒的女子刮目相看。而此时,众女友还不知道自己已处身于张某精心策划的骗局中。

  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4月至2011年间,张某谎称自己系国家公职人员,以可以帮助和低价购买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为由,多次对朋友实施诈骗。共骗取盘某人民币12万余元、骗取黄某人民币24万元、骗取刘某人民币6.8万元、骗取杨某人民币共计14万多元、诈骗李某人民币共计4.8万余元。

  而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期间,张某又以可以帮助某调动工作、需收取关系费及培训费为由,多次诈骗被害人朗某人民币共计19万元。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张某构成诈骗罪,共诈骗多名受害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万多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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