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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女子谎称办案要收钱 骗走村民一万元

A-A+2013年8月13日15:34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吴春煜)南宁一女子打着检察院的幌子,骗取村民1万余元玩失踪。8月3日,该女子被警方抓获。8月12日被批捕。

  此案源于7月24日天涯论坛的一篇帖文,帖子称:“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反贪局长郭德宁在2012年12月11日上午,在该院以帮办案需要经费为由,骗取江南区古思村人民币1万元及3条高级真龙香烟。”

  据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贺巧英,南宁市人,现年47岁。2012年12月期间,江南区古思村的刘盛吉等村民认为村委的账目不清,想找有关部门寻求帮助,这时恰巧遇上贺巧英,贺称她可以帮找关系办这件事。

  几天后,贺巧英联系刘盛吉等三名村民带上材料一同前往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找到反贪局局长郭德宁。郭接待了村民,认真询问了相关情况,并接收了村民带来的举报材料,告知等研究以后再给村民答复。

  尔后,贺巧英主动联系刘盛吉等人,谎称检察院提出办案用车需要加油,查账审计需要用钱,提出要收1万元的办案经费。刘盛吉等村民迅速凑齐钱款,约定贺巧英在检察院附近见面给钱。贺巧英拿到村民给的1万元后就不再露面,也未再找郭德宁。一星期后,刘盛吉收到江南区检察院的答复函,内容是该举报事项不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已将材料和案件转由江南公安分局办理。刘盛吉等村民马上联系贺巧英,贺巧英说1万元已经交给郭局长,并以案件还在办理中搪塞了刘盛吉。此时,刘盛吉等人才意识到被骗了,于是在网上发帖以发泄对江南区检察院的不满。

  警方提醒,犯罪嫌疑人贺巧英为获得非法利益,打着检察院的幌子行骗,不仅扰乱社会秩序,最终也难逃法律严惩。此外,希望广大市民解决法律相关问题应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找关系、走后门往往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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