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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难开取证受阻 桂林城市管理新规碰难题

来源:桂林生活网2013年7月19日【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生活网讯(记者陈静 张苑 文/摄)自7月1日起,《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部桂林史上首部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不仅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相关管理标准,还规定了各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或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向江河湖泊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在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罚款等。

交警难以对老年人开罚单交警难以对老年人开罚单

  如今,城市管理新规已执行半个多月,记者采访交警、城管等部门了解到,虽然《规定》中明确了不少违规罚款“硬杠杠”,但在执行中却常常面临不少的尴尬。

  尴尬一 难开出的闯红灯“罚单”

  现场回放:

  7月上旬的一天,上午10点多,在北极广场,两名中年男子从虞山公园方向横穿马路,虽然当时红灯已经亮起,但两人仍不理会,照样从车流中穿过,民警在路对面一直吹哨制止,两人也没有反应。

  交警立即将两人拦下“同志,你们闯红灯了,按照相关规定,要受到处罚。”得知要被处罚,两人却不慌不忙地说:“没看见有信号灯啊。”民警问,吹哨制止为何还要走?两人默不作声。在民警十几分钟的再三教育下,其中一人不得不掏出20元交了罚款。

  执法者心声: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7月1日至今,桂林市区各主要路段共处罚违规闯红灯1161人,其中自愿担任交通义务劝导员666人,其余人被罚款处罚。

  对于从7月份开始执行的城市管理新规,交警们颇为矛盾,一方面新规确实有益于让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执行起来确实不容易。

  对此,一位执勤的交警道出了苦衷,不少市民特别是老年人和乡村进城办事的人,对交通法规不是很了解,一旦违规,处罚他们困难很大。“罚他10块钱,你要做半个小时的工作。”该交警说。

  另一名交警说,他们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尴尬场面,比如说,作为一名交警,既要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做到“亲民”。他们真抓住了行人违章,态度稍严点,会有人说你暴力执法,嚷着要投诉。如果松一点儿,无论你怎么说,怎么做,有人根本不予理睬,交警只得拿着罚单站在那里。更有的人说,“撞死撞不死是我的事,外人管不着”。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罚确实让我们挺头痛。”叠彩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杰说,尽管此前他们做了大量宣传,但开始强制执法时,许多违规的市民很不理解,有抵触情绪。交警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并不是抓到就罚款,市民也可以选择义务劝导。“可就算是劝导,很多市民也不配合,也就是拿着小旗站在路边。”张杰说。

  另一方面,处罚行人和非机动车对警力也是考验。以北极广场为例,4个路口都有行人信号灯,要想对闯红灯者进行阻拦,每个路口必须要有两名警力。“这还不包括在路口疏导交通的交警,一旦要开罚单进行处罚则需要更多的警力,有时确实顾不过来。”提起这个,张杰颇无奈。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一般罚款20元,遇到一些拒不交罚款者,民警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扣留非机动车辆。但对于闯红灯的行人,虽然规定可以罚款,但交通法规中并没有明确如何强制执行,闯红灯的行人如果强行离开,执勤民警就会陷入‘无计可施’的尴尬局面。”路面交警小马说。

  尴尬二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取证”成难题

  现场回放:

  7月15日中午,在北极广场的附近的一处人行道上。一名年过六旬的老奶奶正带着四五岁的小孙子散步。孩子手上拿着一包零食吃得津津有味。吃完后,孩子把包装袋递到老人手中,老人毫不犹豫随手就扔到地上,她扔垃圾的地方距离垃圾桶只有四五米的距离。

  这一幕正好被一名正在执勤的城管人员看到,城管人员立即上前给老人讲明了乱扔垃圾是违规行为,还没来得及说罚款的事,老奶奶就不屑地说“你怎么证明这包装袋是我扔的?有照片为证吗?”面对老人的强词夺理,执法人员再三对其进行了教育,最终老人才把包装袋捡起扔到了垃圾桶里。

  执法者心声:

  记者从市市容管理局了解到,《规定》第六十六条中规定的违规行为和处罚,是根据之前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而制定的。相关的罚款规定之前就有,近年来,在我市的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中,对于破坏城市环境行为的处罚虽然有法可依,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执行起来一直比较困难,特别是对于市民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等“小细节”的处罚。

  “对于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即时性行为的处罚,在我们的具体执法操作上常常很尴尬。”提到城市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市城管支队二大队的执法人员小蒋一脸无奈。他告诉记者,《规定》实施大半月以来,城管部门加大了执法和宣传力度,到目前为止,对于有损市容的行为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大多数违规市民还是比较配合,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市民不太配合。《规定》中明文规定,对于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取证是一个难题。因为这些行为都是即时性、偶发性的,城管人员不可能随时随地都能看到。即使城管人员当场看到,如果当事人矢口否认,拒不配合执法,城管人员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媒体曾经报道过,一些地方对随地吐痰罚款5元,当事人交上10元钱要求再吐一口。这样让人哭笑不得。”市市容局一位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

  尴尬三 治理占道经营,“游击战”难消停

  现场回放:

  7月12日下午2点多,在位于建干路的一家小吃店门前,桌子、板凳摆上了人行道。几名食客正津津有味地坐在路边吃东西。店员一边招呼客人,一边警惕地扫视着马路上的动静。这时,一群穿着城管制服的执法人员开着执法车出现在路口。“城管来了,快收起!”一名店员紧张地大喊。几分钟时间,摆在人行道上的桌子、凳子快速被收回了店里。就连正在吃东西的顾客也被迫挤进了狭窄的小店。而当执法人员的巡逻车开过后,桌子、凳子又被重新摆上了人行道。

  执法者心声:

  “虽然我们加强了巡逻,可毕竟不能24小时守在一家店门口,他们和我们玩躲猫猫,你说怎么办?”象山城管大队一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记者从市城管支队了解到,7月1日《规定》正式实施后,城管各部门将治理占道经营作为了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城管执法人员采取“轮班制”,晚上和周末加班照常上班。在各城区、街道的配合下,一些单位的志愿者也轮流上街义务巡逻,目的就是为了尽量不留执法“空当”,让占道经营的小摊小贩不再打“游击战”。

  “虽然如此,但我们毕竟不能做到每时每刻每个路段都有执勤人员,所以‘游击战’的现象依然存在。”秀峰城管大队一位城管人员告诉记者。他说,对于这一现象,他们也有无奈,我们执法的对象大都是底层的百姓,有的还是弱势群体,要对他们进行处罚实在困难,所以还是以疏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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