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31日电(记者管浩)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了解到,截至8月,今年因不服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已达20件,而2013年全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本级行政诉讼案件为10件。今年的案件主要集中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不公开、行政不作为等领域。
据介绍,今年行政诉讼案件除案件数量上升趋势明显外,还呈现案件类型集中,影响面较广的趋势。其中因土地及房屋征收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占80%。随着广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经济开发区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补偿安置机制不健全,执行补偿安置标准不够严格和统一、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容易发生纠纷,引发诉讼。
这类行政诉讼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当事人对于自身诉求期望较高,调解和解难度大,对推进重点工程进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使政府在调处和应诉过程中牵扯了大量精力,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此外,相关行政案件审理周期比较长,处理难度比较大。特别是土地及房屋征收案件群体性、复杂性特征明显,调解和解难度大。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人士建议,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大幅增长的趋势,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同时,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快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转型,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使行政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完整,行政行为更加合理、及时、到位。此外还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陈述权;加强复议与诉讼衔接,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依法、及时、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让行政案件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