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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代表团审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彭清华主持

A-A+2014年3月13日07:18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魏恒 黎攀)3月12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广西代表团在驻地北京广西大厦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广西代表团团长彭清华主持会议,广西代表团副团长陈武、黄道伟、杨道喜参加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王晓、陈斯喜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将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

  彭清华在讲话中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以来,广西代表团以满腔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议大事,讲实话,认真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积极提出议案建议,切实转变会风作风,很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希望各位代表善始善终开好会议,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地表达人民意志,正确行使神圣权力,为大会胜利闭幕划上完满的句号。回到各自工作岗位后,结合实际及时传达宣讲好大会精神。同时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各项工作;切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加快形成开展活动的浓厚氛围;再接再厉、持续努力,深入开展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力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各项事业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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