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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凌晨打的出城先到派出所备案 乘客不知新规

A-A+2015年2月27日11:49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讯(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韦向博) 一项新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乘客凌晨搭乘出租车出城区,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配合,司机有权拒载。昨日,数名柳州市民因不知该新规,以为受到的士司机刁难,并引发纠纷。

  乘客:凌晨“打的”很受气

  出城要到派出所备案,多出的路费乘客负担

  2月26日凌晨,韦先生等4人在柳州市跃进路与庆丰路交会路口附近打车到柳长路,随后却和的哥在现场争论了一个多小时,原来,的哥要求先载他们到派出所备案,且路费由乘客承担。这究竟是不是合法要求?还有车费也要由乘客承担,他们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规定,实在是气不过,就在现场和司机理论。

  的哥江先生向民警解释,这确实是公司的规定,并提供了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民警联系上该负责人,对方表示,司机确实是按规定办事,并没有不妥之处。不过,民警询问出租车公司是何时制定了这样的规矩,是否有法律依据,该负责人未能回答。

  听了这样的答复,韦先生一行并不满意,江也不愿意搭载他们,在民警调解下,双方表示各走各路,不再为此争吵。

  主管部门:这是今年施行的新规

  由交通运输部颁布,旨在维护司乘安全

  为证实出租车公司这项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记者采访了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相关负责人。据了解,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说,该《规定》由我国交通运输部于2014年9月30日公布,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因此,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的要求确实有法可依。就这起纠纷来说,4名乘客的目的地位于长塘镇,时间又在凌晨,从司机的角度考虑,具有一定风险。监管部门是为乘客和司机双方服务的,乘客和司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都要维护。

  建议:司机应取得乘客理解

  出示法律依据,通过沟通避免纠纷

  此外,司机是为乘客服务的,只要司机能够就近选择派出所,出于安全和方便的因素合理选择路线,从而收取额外产生的少量服务费用也是合理的。不过,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应给出法律依据,争取得到乘客的理解。在这方面,当事公司负责人和司机都做得不够好,今后,监管部门会敦促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员工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以便对乘客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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