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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限时取酒引热议 工商部门认为属“霸王条款”

A-A+2015年2月17日09:24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讯(记者 黄筱逸 黄紫微)近日,网友@wifi888在柳州龙城论坛发帖反应称,柳州某酒吧限时期取酒的规则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他认为“周末晚只能到凌晨一两点才给提取自己的存酒,客人基本上都喝蒙了,提取存酒再喝还有什么意思?喝得有味道吗?”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周末需至凌晨1点以后才能取酒

  15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市中心的酒吧,当问及“酒吧内是否有限时取酒”时,一名姓韦的工作人员说:“周末要1点以后才能取酒,但是如果酒吧内的人较多,就不能取酒了。如果在平常时段,只要顾客消费超过低消就可以取酒。”

  市民黄先生认为,很多去酒吧的人都是为了娱乐,虽然受限于一些行业“潜规则”但是也不想计较太多。而霍女士说:“我自己的酒存放在此,商家也同意这样的做法。那就应该随喝随时取。”

  据业内人士表示,每逢周末,在酒吧消费的人数会增加,座位非常紧张,有些顾客坐了一晚上都没有新的消费,自然会影响利润,所以才会出此下策。

  “限时取酒”属霸王条款

  为此,记者采访了东门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东门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限时取酒属“霸王条款”。此前针对酒吧限时取酒问题,曾找过辖区内的酒吧负责人约谈,明令禁止有限制取酒时间的行规。若是经查实该酒吧仍存在这样的行为,将对其做应有的处罚。

  同时他还提醒,春节期间,消费者如遇“霸王条款”等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时,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12315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表示:酒吧已限制了消费者权利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2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本案中,该酒吧限时取酒的行为已限制了消费者权利,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此该内容无效。建议消费者可先与酒店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当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网友声音

  在柳州龙城论坛上,酒吧内限时取酒一事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歪理工作室: 都上酒吧了,还怕浪费钱。

  @大金毛: 不晓得存酒前提前告知消费者了没,如果告诉了应该没有问题

  @独孤伊人:可以理解,去那里消费就要遵守那里的规则。

  @释水流情:顾客存酒喝得醉醺醺的,哪里知道第二天还要限时取酒。

  @千层饼:不仅取酒限时,有些酒吧还设置最低消费。

  @鸡蛋饼:给点小费就可以取啦, 楼主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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