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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警方破获特大合同诈骗案 涉案金额130万元

A-A+2015年2月4日14:58柳州日报评论

  柳州日报讯(记者帅君,通讯员陈方、钟佳玲) 湖南籍男子杨某福向一家建筑材料租赁站租赁建筑周转材料近两年,非但不按合同支付租金,还私自将租赁的材料出卖和转移,涉案金额130万元。近日,市公安局桂中刑侦大队成功破获这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杨某福涉嫌合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19日,桂中刑侦大队接到市某建筑材料租赁站工作人员覃先生报案:其所在的租赁站于2010年1月与湖南籍男子杨某福签订了一份建筑周转材料租赁合同,直至2012年8月31日合同到期时,杨某福均迟迟未履行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私自将租赁的材料出卖和转移,目前共欠租金80万元,未归还的材料价值5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桂中刑侦大队立即组织侦查员对该案进行调查,掌握到杨某福(男,45岁,湖南永州人)居住在柳南区,但由于该人长期在外跑工地,一直未能将其抓获。1月29日上午,侦查员发现杨某福已回到柳州家中,立即前往将其抓获。

  据调查,杨某福于2010年1月以每月4万元的租金向材料方租赁了240吨钢管、53吨管扣,用于梧州、来宾、柳州等地的工地。合同到期后,杨某福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力支付租金。2014年2月,杨某福迫于压力,归还了140吨钢管、24吨管扣后剩下部分均被其抵押给债主或变卖。

  目前,杨某福涉嫌合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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