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记者 梁如雪 实习生 胡夏)明天大家就要迎来广西自己的节假日“三月三”小长假了。然而,在不少人为这个好消息欢呼雀跃的同时,也有一些行业的从业者为此产生一个小纠结:这个假期,我能享受吗?
这其中,就包括不少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三月三’到底算不算法定节假日?我们从事家政服务的人,是否也可以享受法定假期?”一位家政人员“玻璃瓶”在本报家政QQ群里提出这一疑问后,立即引来众多家政从业人员的关注,大家都表示,很想弄明白这件事。
调查
多数家政人员可享法定假期
家政从行者目前是否享受到了法定假期?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在本报家政QQ群、微信群以及部分家政人员当中做了一个了解。在记者询问过的12位家政人员当中,有9位表示他们可以享受法定假期,另外3位则表示,从来没有能在节假日休息过。
月嫂、育婴师“五月莲花”说,她一直都能享受国家法定假期,这在她与公司签约上岗的时候就在双方的合同里明确注明了。“我非常注重劳动合同的签订,因为之前在广东工作时就曾经吃过没有签订合同的苦头,所以,回到南宁从事家政行业之后,我对这方面一直很谨慎。”“五月莲花”说,家政工作比较累,享受法定假期也是应有的权益。
一位保姆说,她是接替了此前另一位保姆的工作上岗的,合同还没有来得及细看。“但在上岗前我就跟家政公司谈好了,必须有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我才能接受。”该保姆说,在目前相对较为规范的家政公司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家政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已经是一个共识,很多家政人员都能获得这个休假。
不过,也有部分家政人员大吐苦水。“这家雇主是朋友介绍的,当时我想既然是熟人,就没有细谈太多。”保姆“铿锵玫瑰”说,从雇主产下宝宝至今,她从未休息过,更别说法定节假日了。“合同没有签订,我和雇主之间就没有任何约束,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现在想辞工也难,雇主要求我再服务46天才能辞工。”“铿锵玫瑰”说,没有规范的合同,她从未享受过假期。
还有保姆表示,自己跟雇主虽然签订了合同,但雇主没有表示法定假期可以休息,所以就这么忍下来了。
雇主
对法定假期表示非常理解
事实上,大部分较为规范的家政企业,如今在与雇主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候,都会向雇主说明并将法定假期写入合同内,让家政人员享受到这一权益。
记者浏览近期一些家政企业发布的招工信息发现,大多数招工信息都明确注明了每个月能享受的休息天数,以及额外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南宁市惠民家政负责人说,只要留意他们发布的所有信息,都会看到上面明确规定“月休4天、享受法定节假日”,这从一定程度上容易吸引优秀家政人员,同时让他们感觉到自身权益有保障。
“目前我们接触到的雇主,绝大多数还是非常理解这个行业的。”南宁市一家家政公司负责人赵女士说,如今家政服务人员越来越多地进入到各个家庭,很多雇主也开始将他们当作一种职业,而不是带着以往那种“扫地的”、“煮饭的”等老观念。因此,对于家政公司在合同中给出的“享受法定节假日”等条件,雇主们基本上都能够理解并接受。“双方的意识都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权益也渐渐有所体现。”已经在该家政公司请过3位保姆的刘女士说,这样的要求合情合理,所以,每当遇到节假日,家里人都会商量怎么将工作分担一下,就算实在忙不过来,也会按合同约定,给保姆支付额外的报酬。
业界
劳动派遣合同
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那么,我们广西的这个“三月三”假期算不算法定节假日呢?家政人员又是否都能享受到法定假期?对此,广西胜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报读者律师团公益律师沈华认为,“三月三”是广西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制定的放假日期,属于广西法定假期。而法定假期家政人员是否放假,则取决于其工作的法律关系。
“如果该人员与家政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那他就能享受法定假期的待遇;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和雇主存在雇佣关系,就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而是受《合同法》保护。”沈华说,在这种情况下,家政服务人员是否能够享受法定假期,要看其与雇主是否有约定法定假期的问题,如不存在约定,就视为不能享受法定假期。
“但有一点很关键,目前我区不少家政公司与家政从业人员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协议),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属于雇佣性质,因此不在《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畴内。”广西家庭服务业维权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指出,由于大部分企业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协议),因此目前关于家政从业人员是否享受法定假期的问题,更多在于企业和雇主之间、家政人员和雇主在签订三方协议过程中相互达成的共识。当然,不少家政企业已经在与家政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当中提及法定假期,并有意识地维护家政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这是好事。
该负责人表示,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尽快出台针对广西家庭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有了行业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规范行业服务准则,为家政行业从业人员以及今后家政行业员工制的实行提供法律保障,才能更好地推行广西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