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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孩子买假出生证上户口 女子被行政警告

A-A+2015年3月30日18:04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江讯 (马小彬) 一女子还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非婚生下一女儿,因怕被罚款,没有去医院补办出生证。近日,她为了给女儿上户口,托人购买了一本假的出生医学证,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被户籍民警识破。

  3月25日上午,在柳江县公安局百朋派出所,户籍民警接待了为女儿办理出生入户的女子粟某。在审批材料过程中,民警林显颜凭着工作经验,发现粟某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手感不对,经使用防伪检验工具鉴别,确认系伪造。当民警告诉粟某该出生证是假的时候,粟某及其母亲仍然狡辩。最后,由民警对粟某进行审查。

  经询问,粟某供述,因怀孕时还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她怕被罚款,不敢去医院补办出生证;为了给小孩上户口,就托人在柳州办了一个假的出生证,企图蒙混过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民警当场收缴该假出生证后,鉴于粟某尚在哺乳期,便对粟某进行行政警告处罚,同时指导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在此,警方提醒,使用伪造的证件不仅花冤枉钱还办不成事,还将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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