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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禁泳首日惹争议 游客认为在潭中放树枝欠妥

A-A+2015年3月10日15:54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讯( 记者 李劼) 9日,龙潭公园联合公安机关对在雷潭、龙潭违规游泳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整治,对不文明及不安全的现象说“不”,此举引起部分游客的争议。昨日上午,市民高先生拨打晚报热线2821100反映,公园管理方为了“禁泳”,将大堆带刺的树枝扔入潭中,还将前几天来此游泳者的照片在潭边展示,龙潭游泳队成员为此与公园管理方产生矛盾,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希望晚报介入调查。

  高先生表示,他是龙潭游泳队的负责人,游泳队目前有80多名游泳爱好者,常年在雷潭游泳,并帮忙维护雷潭的清洁,但也存在不少游客效仿,一起游泳的情况。前几日,公园突然贴出通告,禁止在雷潭、龙潭违规游泳。游泳队多次与公园管理方沟通,希望“禁改限”,在上午8点半以前允许游泳,游泳队将配合公园协调劝导其余游客不下水游泳,但公园态度坚决,屡次拒绝。

  高先生认为,“禁泳”问题的焦点在于公园管理方的处理方法过激,希望此问题能够得到平和解决。

  当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龙潭公园雷潭边,看到潭边竖立了多块“水中危险,禁止下水”“严禁在潭内游泳、钓鱼”的警示牌,还拉起了安全绳。两处下水口已被荆棘等枝条覆盖,难以入水。平台处,放着1块“曝光板”,公开展示近期部分游泳者违规下潭游泳等不文明行为(人脸处经马赛克处理),照片显示部分游泳者在潭边洗衣服、洗鞋子,一位老人甚至站在高台上纵身跳进潭中。

  “我经常来龙潭公园放松,觉得雷潭像人间仙境一样美。但最近这里拉起了绳子,公园工作人员还扔了树枝在潭里,破坏了这里的美景,实在可惜。”家住龙潭路口的林阿婆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游客确实不该在景区内游泳,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这里的水很深,游泳太危险。去年还发生了几起溺亡事故,可总有人在这里游泳。有一次,我还看见有人在这里偷偷钓鱼,公园是该好好管管了。”

  同时,林阿婆认为,公园“禁泳”是为了保护公园的生态环境,但不应出现扔树枝等过激行为。“禁泳”的顺利实施,不仅靠公园的管理约束,更要靠游客自觉遵守。

  记者随后联系上龙潭公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龙潭公园游客在景区内游泳的问题由来已久,这种不文明行为既影响景区形象,又破坏生态平衡,游泳者的安全也无法保障。根据《柳州市开放性公园管理暂行规定》明文规定,景区内禁止游泳,公园管理方曾多次出面劝阻,但由于公园没有执法权,整治效果并不理想。

  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保护龙潭公园自然生态环境,公园实施关闭烧烤场、禁止车辆入园、停止镜湖养鱼等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旅游品质的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2月,龙潭景区获得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号,龙潭公园管理处决定加强对游客违规游泳等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根治这一难题。

  根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柳州市开放性公园管理暂行规定》,3月1日至8日,管理处每天派出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在潭边发放宣传单、劝说游泳者,多数游客对此表示理解,但仍有一些游泳者不听劝告,执意下潭游泳。工作人员为避免与游客发生直接肢体冲突,只能通过放置树枝的方式,间接拦阻游泳者。但这仅是应急之计,下一步公园将在潭边种植水生植物,既起到阻隔的作用,又可美化景观。

  至于高先生提出的“禁改限”意见,该负责人回复,公园景区内禁止游泳,是因为游泳者为对景区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破坏了雷潭的生态链,而限制游泳不仅不能改善这一状况,且还会造成负面影响。该负责人建议游客更换其他适宜的健身方式,如健步走、跳舞等。

  记者提出,部分游客认为设置“曝光板”的行为欠妥。公园管理处表示,设置“曝光板”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尽快纠正存在已久的不文明行为,合法合规。但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公园管理处已将“曝光板”收回,并希望景区“禁泳”能得到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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