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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网络“约炮”来柳 见面赚丑要赔路费

A-A+2015年2月25日10:39柳州晚报评论

  “民警,有人抢了我500元,怎么也不肯还我,你们快过来帮帮我!”大年初四中午,天马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既然是抢钱,人家怎么会还你?这报警人也太天真了吧?难道另有蹊跷,社区民警何警官随后出警。经过调查,发现这起“抢劫案”背后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何警官来到位于乐群路一宾馆前的报警点,看到一男一“女”正在吵个不休。看到何警官,“女子”便自报家门说是报警人,随后指着那男子说:“就是他,不还我的钱!”男子见状,赶紧向何警官解释:“我没有抢他的钱,是他想敲诈我!”接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又开始争吵。何警官叫停了双方,然后分别作询问,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报警人姓姚,33岁,玉林人,虽女装打扮,却是男儿身。另一男子姓覃,29岁,象州人,暂住柳州。过年期间,两人在网上一个“同志群”里偶遇。覃先生看到对方美貌如花的头像,动了心,而“姚女士”,看到覃先生发过来的一张帅气生活照,很合自己口味,于是便提出见面。经过商谈,“姚女士”从玉林到柳州,覃先生则负责到宾馆开好房。

  就这样,大年初四中午1时许,“姚女士”来到柳州,直奔乐群路某宾馆。然而,带着美好想像的“姚女士”在见到覃先生那一刻,惊呆了,这人又黑又瘦,像个吸毒鬼一般。而覃先生,又何尝不吃惊呢?这个“姚女士”,肥肥矮矮,脸上“坑坑洼洼”。此时两人心里都明白,对方用了假照片。

  不过,震惊之后,覃某想想毕竟人家大老远过来,而且还大过年的,于是做出了“将就”的决定。然而,“姚女士”却不肯“将就,直言对方太丑实在无法接受,让覃某给他500元,当作路费和欺骗感情费。覃某拒绝了,认为“姚女士”也一样欺骗了他,算起来,他在宾馆开房的费用和对方来柳的路费也差不了多少,既然大家不愿意交往,当是各自损失了。

  争论不下,最终“姚女士”以“被抢劫”报了警。

  得知事情经过后,何警官首先批评了“姚女士”报假警的不妥行为,而后劝导两人做人一定要诚信,希望通过这次的乌龙网恋吸取教训。最终,在何警官的协调下,覃先生拿出了100元给“姚女士”买车票返家。(记者 肖军 特约记者 周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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