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桂林讯 “在家养老,也有护理补贴领了。”4月27日,家住桂林市秀峰区中隐社区的蒋元生老人领到了600元钱。今年以来,秀峰区对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在原供养标准基础上,给自愿选择在家分散供养人员发放相应标准的护理(生活)补贴。
80岁的蒋元生老人独自一人生活,无子女、无收入来源,但生活上还能自理。但近年来物价上涨,仅靠桂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每人395元/月的供养补贴标准,老人觉得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有了在家养老的护理补贴,大大减轻了压力。”
据秀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桂林市秀峰区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选择在家分散供养的人员根据其生活自理情况,可给予100-800元的护理(生活)补贴。该区已将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供养资金及其服务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