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孙盛峰 通讯员 易璋)资源县某村村民王大爷在公路上捡到了一包神秘种子,听人说这些种子结出的果实能治病后,他将种子种到了自家菜园。看着种子发芽、长大开花,王大爷心想能得到个好收成,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公安局民警登门拜访,将王大爷种植的植物全部铲除收缴,还将王大爷带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审理。
4月27日上午,资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宣教民警在车田苗族乡某村开展禁毒宣传时,接到群众举报说,该村村民80余岁的王大爷家种植的一些植物与民警发放的禁毒宣传画上的罂粟非常像。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在王大爷家的菜园里发现了大量罂粟原植物。当天中午,县、乡两级禁毒部门以及车田派出所民警展开行动,对王大爷菜园里种植的罂粟进行了全部铲除收缴。经清点,禁毒人员共铲除罂粟原植物上千株。随后,民警将王大爷夫妇带到了派出所进行了立案审查。
据王大爷交代,种植罂粟的种子是在新资龙公路隘门界路段拾捡垃圾时捡到的,当时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的种子,后来他听人说这些种子结出的果实能治病后,想到自己和老伴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总是头疼、腿疼,需要吃药和治疗,就在自家菜园里进行了种植,没想到竟触犯了法律。“今天听了你们的教育,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以后我绝对不会再种了。”王大爷懊悔地说道。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罂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料,罂粟好看不能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