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梁莹)夏季天气炎热,雨水充沛,野生蘑菇大量生长,因食用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有所增加。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
毒蘑菇又称毒蕈,常见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余种,如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蕈、鹅膏菌毒蘑菇等。监管部门提示,毒蘑菇多生长在潮湿低洼、湿度大、阴凉的地方,外观与可食用蘑菇非常相似,不易区别。而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按照中毒的症状就可分为胃肠类型、神经精神型等6个类型,大部分误食后会出现恶心、腹痛等胃肠道症状以及精神亢奋、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者可出现溶血、肝脏和肾脏损伤等严重症状。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方法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毒蘑菇中毒也尚无特效疗法。
因此,监管部门提醒,日常饮食中应不采、不食、不买野生蘑菇;餐馆、食堂、旅游景区饭店、农家乐等各类餐饮单位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同时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加工制售餐饮食品,确保不发生中毒事件。
消费者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