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讯(记者 岑琴)7月12日,因一份协议,荣兴驾校春园福科目二考场内引发一场教练员与驾校管理方的冲突,导致当天上百名学员无法进行正常的适应性训练。
教练:不签协议不让练车
学员小赵是10日从上海飞回柳州赶考的,准备在13日上午进行科目二考试。当天上午,他早早来到荣兴驾校春园福考场进行场地适应性训练,练了一圈到10时许,就出问题了。
小赵说,当时场内广播要求教练集中开会,签订一个什么协议。当时在场的数十名教练就进到一旁的办公室里,出来后还险些与驾校保安发生冲突;之后,学员就不能再练车。当天,不少学员不明情况,在现场等到下午6时许仍未得上车练习。
在场的刘教练介绍,自己2006年就在荣兴驾校任教练。当天,驾校管理人员出面,要求教练、学员先停车,签订协议者才能正常练车。这一举动引发在场教练的不满,并一度报警处理。随后,市运管处工作人员也到场调查。
双方的冲突因一份协议而起。
刘教练拿出一份当天驾校让教练签订的《准教员参加班(组)从业协议书》以及《经营服务合同》等文书。他表示,自己和多数教练认为,该协议中,驾校对教练员只规定了义务却没有权利,是不平等协议。
刘教练指出协议中他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第一点,协议第二条规定,乙方(指教练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领取了自律公约、奖惩办法、准教员职业道德与纪律规范,并已明确知道内容,乙方同意并遵守规定及约定。刘称,他们是当天才拿到协议中所说的自律公约、奖惩办法,以及准教员职业道德与纪律规范,这些文书都是驾校方面自行拟订的,没有教练参与,因此无法马上签字。第二点,在协议中,有6处是空白条款,如果教练签了协议,驾校事后在上面做什么样的修改,教练无从得知。第三点,他认为更为苛刻,乙方有义务承担先行垫付本班(组)其他成员的费用、赔偿款。这意味着,如果在练车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均由教练方来承担,与驾校没有任何关系,这显然有失公平。
由于感觉协议条款太苛刻,大多数教练都拒绝签字。
驾校:旨在提升管理水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荣兴驾校有500多辆教练车,有教练员400多人,不少车辆都是教练自行购买后,挂靠荣兴驾校的。一位教练介绍,如果说一名学员收费4000元,那么驾校方面收取至少三分之二的费用,剩下的才是教练可支配额度,但这些额度还要支付练习的油费、车辆损耗等。
昨日,荣兴驾校一位徐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求教练签订上述协议或合同,旨在将驾校管理再提升,不给教练乱收费,私自收费的也要在三天内交回驾校。而这么做,主要是因为接到类似的投诉太多。
徐表示,7月1日,驾校就已将协议、合同以及自律公约、奖惩办法等文书告知教练。昨日,驾校方面让管理人员再次通知教练,如果不签合同,就先停车不要练了;如果不接受协议或合同内容,车辆先由驾校保管,人可先离开。徐说,让教练停车不练,是因为担心万一出了问题,不好处理。
对于教练认为协议或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其实教练也可派出代表与驾校方面沟通。他还表示,驾校保证让学员正常学车,不管是哪个教练所带的学员,如果练车受影响,可与驾校联系,在大厅设有对接的岗位,驾校方面会安排其他教练和车辆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