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徐庆成)6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三包一靠”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发现,梧州、来宾等9个市的不少在建项目,涉嫌存在“三包一靠”违法行为。其中,多个项目未批先建,涉及部分保障性住房工程。为此,一批违规违法企业被通报,4家建设单位、8家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和1家劳务分包单位被立案查处。
1、21个工程未批先建
今年4月22日至29日,自治区住建厅组织3个检查组,对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来宾等9个设区市及其所辖10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了52个在建项目、54个施工总承包企业。从本次抽查情况来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基本受控,但各地涉嫌存在建筑市场“三包一靠”违法行为的项目比较多。
督查组有关人士介绍,本次检查发现,未批先建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武宣县圣湖豪庭项目、鹿寨县建东大厦项目、桂平市世纪名门D1号楼工程、梧州市逸夫小学教学综合楼、东兴市北仑河中学综合实验楼和学生宿舍楼、防城港口岸联检大楼主楼项目等21个工程,都存在此问题。其中,2014年梧州市市本级教师公租房(四中)项目、防城港富鑫大厦1号楼项目,在检查时不能提供相关批文和许可证,但工程已施工至主体封顶。
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不少工程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不按工程建设程序发放。
2、部分项目违法分包转包
在我区开展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是重点打击行为。
“此次督查组发现,有的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涉嫌违法分包、发包、转包。”有关人士透露,如钦州市中医医院迁址新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将该项目的基础工程、主楼及附楼的主体结构工程,违法分三次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还有项目招标时不按法定程序进行,如贵港市广汇·东湖城A2区一期7、8号楼,建设单位桩基础工程单独发包给另一施工单位,但没有单独办理报建、施工许可手续。
施工企业违规问题也不少。有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没有相应劳务作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个别劳务分包单位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个人,违反了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涉嫌违法分包。
这次检查,还发现有的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负责人都不在岗,没有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痕迹,明显涉嫌转包。
3、严管重罚违法行为
据悉,督查组此次共发出52份《建设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建议书》、31分《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整改建议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自治区下发通报,对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或者提交了整改报告但仍存在不规范行为的10个项目(共涉及4家建设单位、8家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和1家劳务分包单位,见表1),除了全区通报批评,还责令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一立案查处。
对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或提交了整改报告但施工现场仍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5个项目(共涉及5家施工单位和3家监理单位,见表2),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相关企业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
此外,对整改不认真、不及时的7个项目(涉及4家建设单位、6家施工单位、3家监理单位和1家劳务分包单位,见表3),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自治区住建厅表示,今后各地要加大对建筑市场“三包一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扣分、约谈、通报、媒体曝光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严管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