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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将认定首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

来源:桂林晚报2015年6月27日 12:57【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晚报讯(记者梁亮)桂林市将认定首批桂林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记者25日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区域内,广告与传媒、文化旅游、文化会展、动漫与软件、演艺科技、印刷复制、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工艺美术等文化科技相关领域的企业都可申报。

  据了解,此次认定以提高文化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为目标。通过选择,我市在旅游文化、工艺美术、创意动漫、文博展览等六大产业领域,重点培养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创新性强、处于行业领军地位的文化科技企业。经认定的示范企业在申请国家、自治区专项项目时享有优先权,桂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专项资金也会向被认定企业适当倾斜。

  想要申报的企业,有一些基本的“门槛”需要过。比如,企业年销售收入、文化科技产品销售(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须符合相关规定。企业要在文化科技融合领域拥有核心技术成果或自主知识产权,并且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企业还要具备从事文化科技创新活动的装备与试验场所等基础条件,拥有实力较强的文化科技创新团队。同时,企业上一年度用于文化创意、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企业还需承担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的文化科技项目,或列入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重点扶持范围。

  根据安排,桂林市创意产业园、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等园区内相关企业,可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桂林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广告传媒、创意动漫、演艺科技、印刷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会展等领域相关企业,可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则负责受理文化旅游、智慧旅游等领域相关企业的申报材料。桂林市科学技术局专门“对口”接收工艺美术、文化装备领域相关企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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