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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男子肇事逃逸两次 民警照顾其4岁女儿2岁儿子

来源:广西新闻网2015年5月26日 11:01【评论0条】字号:T|T

  广西新闻网来宾5月25日讯(通讯员 熊权)日前,经过4个多月的追铺,忻城交警大队最终将两次逃逸的交通事故肇事者蓝某贵抓捕归案。因两次逃逸,且造成人员死亡,蓝某贵于5月23日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4年12月31日晚11时许,忻城交警大队大塘中队接到110指令称,在思练镇板荒村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据民警现场勘察及调取卡口监控录像查看,锁定嫌疑人蓝某贵驾驶桂B2V8XX的白色丰田小轿车行驶至该路段停车小解时,覃某雷驾驶桂G9Q7XX摩托车撞上该轿车尾部,事故造成覃春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同样驾驶摩托车跟在后面的覃某华(系伤者堂弟)和莫某玉未得及下车查看,小轿车已逃离现场。

  在了解到该肇事车辆相关信息后,大塘中队民警于次日13时传询肇事者蓝某贵、麦某需、莫某东、莫某敏、“老五”以及两名小孩蓝某玲和蓝某博等七人。据蓝某贵称,31日,其拜托朋友麦某需从柳江县莫某敏开的一家出租公司租车带着女儿蓝某玲及儿子蓝某博及“阿军”从柳州市回新城县果遂乡为其父亲扫墓,当晚行驶至事故路段时,其停车小解准备回车时听见“碰”的一声,见一辆摩托车撞到小轿车尾部,驾驶人与摩托车一起倒在路边,因车上有两小孩且害怕随后驶来的摩托车可能发生“打架”随即逃离现场。当日,蓝某贵谎称“阿军”驾驶的车,借故去找埋葬费再次逃逸。

  经调查,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阿军”人在贵港,蓝某贵则没了人影,民警随即认定肇事逃逸者为蓝某贵。蓝某贵二次逃逸后,民警多方追捕,并多次走访发动其亲友寻找。值得一提的是,在了解到其父母过世哥哥残废,只身一人带着四岁多的女儿和两岁多的儿子靠打零工过日子后,民警经常去看望寄养在逃逸者亲戚家的两个孩子,并在一次发现两孩子发烧后送其去大塘镇卫生院看病,受到群众好评。

  5月21日下午,大塘中队民警接到莫某东几人报警称,在柳州市康华二区的一租房里发现蓝某贵。民警赶到现场并将其押送至大塘中队,于22日早上将案子转交交警大队。蓝某贵最终交代了自己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并两次逃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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