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高磊盈 通讯员 廖德超)开着车路上撞倒人后,他肇事逃逸,跑到附近的山上躲了好几个钟头才敢出来。事后得知被撞者当场死亡,他才到公安局投案自首。22日,龙胜青年廖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并逃逸,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廖某是龙胜镇人,今年22岁。2015年1月8日,他开着一辆小客车行驶在三江去往龙胜的路上,当他行至瓢里镇时,忽然发现路对面停有一辆开着远光灯的小车。就在会车的一刹那,他才突然看到公路中间有个行人。在来不及刹车的情况下,廖某的小客车一头撞上了行人。
看到被撞的人倒地之后,廖某一下子傻了,他越想越害怕,于是干脆逃之夭夭。
当把车开到瓢里镇交州村的一个岔路口时,廖某担心如果继续开往龙胜县城方向会被警察拦住,便改变方向往三门镇逃跑。在开往三门镇途中,廖某把小客车的车牌拆了下来,并将引擎盖上的血迹擦掉,然后跑到附近的一座山上躲藏起来,并竖起耳朵听着是否有警车追来。
在山上躲了好几个钟头后,廖某没有发现有警车追来,又冷又饿的他跑下山开车继续逃窜。到了滩底村后,廖某将车停放在公路边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并将车牌藏匿在草丛中,连夜抄小路步行到了临桂县黄沙瑶族乡。
到达黄沙乡,天已放亮,廖某又搭乘班车逃往桂林投靠朋友,并赶紧打电话给龙胜的朋友打听该事故情况。当得知被撞的人已死亡,廖某吓得不知所措。想到自己撞死了人,罪责难逃,在朋友的规劝下,廖某主动回到龙胜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由于廖某交通肇事后逃逸,公安机关认定廖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廖某赔偿了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8万元。
21日,龙胜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廖某因犯交通肇事罪并逃逸,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