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桂林>桂林新闻>民生百态>正文

桂林:小区公共地停车收费遭质疑

来源:桂林日报2015年6月17日 14:03【评论0条】字号:T|T

  桂林日报讯(记者 张苑 文 摄)原本是小区的公共区域,业主们可以随意停车,但如今却被物业“划地为界”,开始收取停车费。近日,在位于建干路的一个居民小区里,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因为公共停车收费的事“扛上了”。

小区停车收费成为时下不少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争执的焦点。小区停车收费成为时下不少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争执的焦点。

  如今,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长,小区停车位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而小区公共车位收费问题也一直备受关注。小区的公共区域所有权应属于谁?在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谁说了算?记者日前进行了采访调查。

  小区里划上停车线 业主停车不再是“免费午餐”

  “我在这个小区里住了三四年了,公共空地一直都是免费停车。最近新来的物业公司划上停车线,说收费就收费了,凭什么?”最近,家住建干路某小区的万女士向记者愤愤地说道。

  据万女士反映,她是2012年入住该小区的,由于没有购买车位,她家的车一直都是停在小区里的公共区域。小区的前任物业公司没有要求收取停车费。今年初,前任物业公司撤出小区,新的物业公司入驻。万女士坦言,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后,确实加强了小区的管理,例如,规范了小区内的随意停车现象,维修了损坏的电梯,等等。但万女士有些不满的是,从今年5月开始,物业公司在小区的道路两旁和楼栋之间的空地上划上了停车线,并编了号。停车线划好后,物业公司就在小区内贴出了通知,通知的大致内容是:为了规范小区的有序停车,没有私家车位的业主需要到物业公司登记,然后由物业公司安排停车位并按100元/月收取费用。万女士认为,小区的公共区域所有权应该是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没有权利收费。万女士的说法代表了该小区部分业主的观点。

  近日,记者走访该小区时,一些业主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家住该小区8栋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在物业公司贴出停车收费通知后,她也听到了一些反对的声音,甚至有一些业主在物业公司贴出的通知旁边公然贴上了写有反对意见的字条。但是据她了解,也有一部分业主已主动到物业登记车牌,并交纳了停车费。对于小区停车管理的问题,张女士坦言,过去小区里停车实在是有点乱,除了一部分有私家车位的业主能规范地把车停在自己车位上外,其他的私家车经常是随意停放,堵住了其他车辆的进出通道,有时甚至连消防通道都被堵得满当当的,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划上停车线并将车位编号后,确实规范了,至少车辆停放得比过去规矩一些。至于停车费的收取问题,张女士的看法是:“如果物业公司真正尽到规范和管理的责任,例如,严格对号入座、不允许外来车辆随意停放,在收费合理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理解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负责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在小区划停车线并收取一定费用,是经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商共同作出的决定。由于小区私家停车位有限,大部分业主的车辆只能停在小区的空地上,原来在没有划线前,车辆经常随意停放,还有许多外来车辆乱停乱放。物业公司经常接到业主反映由于一些人乱停车堵住了他人车辆的进出。“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对车辆停放进行有序管理。”这位人士表示,已有不少业主主动交纳了车辆停放服务费。目前,他们也一直在向业主做解释工作,希望能得到全体业主的理解。

  小区停车收费现象较普遍 各小区收费标准不一

  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不少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一直存在争议,但在我市的不少小区,停车收费的现象较为普遍。

  “我们小区也收停车费,每个月150元。”家住叠彩区某小区的陈小姐告诉记者,在她所住的小区,由于实际车辆远远大于车位数量,除了那些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其他的业主停车都要靠抢。后来物业提出按车牌号固定公共区域的车位。“虽然交钱心里有点不爽,但是想想不用每天抢车位,也就不计较了。”陈女士说。

  家住中隐路某小区的秦先生表示,他所住的小区停车费收取有点乱,因为是新建的小区,去年入住的时候,物业并没有向无车位的业主收取停车服务费,但是住了一段时间后,物业提出要收取停车费,收费形式可以按月收,也可以按天数收。当时就有业主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小区公共用地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收费。还有的业主反映,物业公司为了收停车费,让大量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占用了业主的停车位。后来,因为收费的问题一直有争议,物业公司也就不了了之。

  记者走访多个小区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小区收取停车费的标准不一,公共车位的管理形式也是五花八门。一些小区将公共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按年或者按月收费,每年的费用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在一些车位紧张的小区,这种类型的车位供不应求,很多人想抢也抢不到。而非固定车位是按次数收取费用,由于非固定车位也允许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因此业主往往很难保证有车位。还有一些小区采取办证停车的方式,办理了出入证的车辆可以在公共区域免费停车,而没有出入证的就要收取停车费。

  对于停车收费,虽然不少业主表示不满,物业公司也有自己的观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里停车场地有限;一些新建的车位配比较高的小区情况还好,而一些旧小区存在车位严重不足的现象。物业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同样是有成本的,收取一定维护费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我们的停车费基本上是取于业主,用于业主。”这位物业公司负责人士说。

  采访中,另一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提出:“小区内公共用地上的停车位所有权的确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如果不实行收费管理的话,那么无车业主就会承受损失,等于是有车业主侵犯了无车业主的所有权。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公共支出,这样才体现出对全体业主的公平。”

  小区停车收费,究竟谁说了算?

  小区停车收费,究竟谁说了算?对于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

  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龙拥军律师解释说,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公共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这是没有争议的。至于公共用地能否用于停车,停车是否应当收费应该由业主大会说了算。龙拥军律师认为,一些小区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经过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可以使用公共用地。如果没有经过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不能单方使用。

  事实上,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在全国层面都备受关注。据了解,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出消息,宣布要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就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价格放开后,管理部门将由事前定价转为事中事后管理。主要考虑到一是相关停车设施属业主共同拥有,且主要为业主自身服务,收费标准理应由业主共同决定,政府不宜直接干预;二是这部分停车服务与利用住宅小区周边车位、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车位等提供的停车服务形成了一定竞争,具备放松价格管制条件。放开业主共有车位停车收费,改变了小区业主被动接受服务和收费的状况,将停车服务经营者和收费标准的选择权交还给全体业主,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此外,记者采访我市房产部门了解到,我市2015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桂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含住宅小区的商业、办公、住宅楼)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公布。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应优先考虑给予小区业主办理车位月票。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停车位(车库)内停车应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租赁费。车辆停放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车位租赁费主要用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在自己拥有使用权的车位(车库)内停车应交纳车位物业费。车位物业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等。

  此外,还规定,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特种车辆等在小区内执行公务时停车不需交费。其他外来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的,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自身情况约定免费停放时间;超过约定免费停放时间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收费。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或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可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小区露天配套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收费收入单独设立账目,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采访中,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政策,小区停车服务费价格放开了,但也不会是“一放了之”,物价部门还会做好监测和跟进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

精彩推荐更多>>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