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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有保障 430万群众圆“安居梦”

来源:南国早报2015年4月24日 09:41【评论0条】字号:T|T

  南国早报讯 保障性安居工程历来备受关注。我区1998年开始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2007年开始推进保障性住房体制建设,2011年开始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1998~2014年,全区城镇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约129万套(户),基本建成73.32万套,分配入住60.81万套,有效解决约430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其中,“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93.18万套,提前一年完成了广西“十二五”期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90万套的规划目标。

  1  “以房换房”解决归侨住房难" 

  水街片区是南宁市的旧城区。退休工人李先生之前一直住在大同街的危旧房里,一下雨房子就漏水。2012年,南宁市对水街片区进行改造,李先生率先响应政府的搬迁号召,从低矮破旧的危旧房搬到了敞亮的电梯房,居住环境大为改观。这是近年来我区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

  “棚户区改造不仅改善百姓居住条件,改善城市面貌,还能改良投资环境,拉动投资。”自治区住建厅厅长严世明介绍,“十二五”前3年,我区已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6.7万户,累计解决了56.7万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如南宁市东沟岭棚户区改造,建成多个住宅区,基础设施也逐步完善。我区的柳州、梧州等市一些棚户区经过改造后,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崭新的城区。

  “开发区都统一帮装修好,我没有掏一分钱装修,添一些简单的家具就直接就住进来了。”已迁新居的郑通成,是享受开发区棚户区改造政策的住户之一。2013年11月,越南归侨郑通成一家三口直接拎包入住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侨城一期,告别了“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棚户区生活。2011年以来,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推进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通过以房换房、共有产权的方式,6000户归侨职工陆续告别偏远低矮的棚户区,在宽敞透亮的新居里乐享城市配套生活的便利。

  2013年,广西开始研究部署未来5年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初步规划改造29.14万户棚户区。为大力推动改善民生,广西决定加大改造力度和范围,将我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调整为55.71万户。《规划》调整后,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引起了普遍关注。

  2014年,我区制定和出台了《广西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广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广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棚户区改造文件,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持。

  2  公租房圆基层职工住房梦

  住房条件差,一直是乡镇中小学、卫生院的一块心病。据2012年的统计,全区乡镇卫生院住在危旧房的职工有9394人,无住房的职工33573人。而乡镇中小学教职工住危房、无住房的情况更为突出,由此导致这些人员“走教”、“走读”等现象严重,乡镇基层人才队伍难以稳定。为此,广西逐步加大乡镇公租房建设力度。

  去年搬进新居的韦倩,是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中心卫生院的一名职工。虽然新居只是40平方米的一房一厅,但客厅、阳台、厨房、卫生间等配套完善、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良好,基本能满足一家三口居住需求。她告诉记者,入住新居前,一家人住在由病房改造成的单间宿舍,10平方米的空间,勉强挤进一张床、一个柜子,厨房、卫生间只能大家公用。

  如今,在广西,乡镇中小学、卫生院等职工正逐步告别年久失修、逢雨必漏的瓦房宿舍,住上由政府提供的安全舒适的公租房。2011年以来,广西把公租房建设向乡镇延伸,并纳入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大批乡镇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近年来,我区还陆续将特殊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逐步解决公益事业性质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如南宁市将“环卫公寓”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目前所有住房均已分配至环卫工人手中。我区还开展了“以船为家,渔民上岸”行动,通过上岸落户,根据渔民的收入水平,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方式,共建设保障性住房4544套,基本解决了上岸渔民的居住问题。

  3  多渠道筹资金突破瓶颈

  棚户区大规模改造,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根据估算,2013~2017年,我区棚户区改造预计实施项目1818个,总投资约2317亿元,资金压力巨大。

  资金问题如何解决?据介绍,除设法从公共预算资金、土地出让金收益等多种渠道筹集外,2013年开始,我区已筹划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缓解资金难题。当年,在自治区政府的主导下,国家开发银行承诺向我区授信1242亿元,用于各地市棚户区改造。目前,我区获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298亿元。

  2014年,自治区政府建立自治区级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以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采用“统贷统还”模式,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用于自治区级棚户区改造统贷项目。同时,全区各地将通过公共预算资金、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并通过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等形式,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4  棚户区改造安置模式多元化

  在广西-东盟开发区,政府搭建平台,以低于市场价格回购开发商建设的商品住房,统一安置棚户区居民。这是我区通过“以购代建”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的一个例子。类似的改造方式,在我区来宾市兴宾区豆制品厂棚户区改造中实施。开发商于2013年在城区一楼盘一次性采购了336套商品房,永久性安置该厂职工。

  据悉,去年下半年,我区逐步提高棚户区改造中的货币安置比例。由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团购等活动,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与“以购代建”模式相结合,消化空置商品住房,提高棚户区改造安置效率。如梧州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地质灾害综合整治相结合,安置受灾居民;柳州市利用市场手段,采取“财政投一点、政策让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出一点、市场开发补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最终实现企业得发展、政府得环境、群众得实惠的三方共赢。截至今年3月底,全区已落实棚户区货币安置4.15万户。

  此外,我区还采取租赁型、产权型安置相结合方式进行棚户区改造,多种模式保障棚户区居民。

  5  完善保障机制力推民生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近年来,我区通过各种类型的保障房,惠及数百万中低收入家庭。

  “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离不开政策保障。”严世明介绍,从2011年开始,针对保障性住房类型,我区出台系列与之相对应的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广西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监管规程》、《广西住房保障资源配置监管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等20多个涉及管理、分配、资源调配的重要文件,初步形成了覆盖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针对棚户区改造,2011年起,我区建设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7000多个在建项目的进度、质量、分配运营网上监管。

  今年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如何?据悉,截至3月底,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9.54万套,完成年度开工21.72万套目标任务的43.91%。基本建成1.71万套,完成年度基本建成10万套目标任务的17.12%。完成分配入住2.47万套,完成年度新增分配入住10万套目标任务的24.75%。严世明告诉记者,在确保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21.72万套开工任务基础上,广西今年还加大棚户区改造实施规模,累计国家和自治区新增的目标任务,改造规模达到18.13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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