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 庄盈)城乡低保是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命钱”,低保金的及时发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对30余万低保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发现各类疑似超标家庭上万户,清退2万多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
长期以来,由于重病、受灾、一户多残等种种原因,一些困难人群生活在贫困线下,他们确实需要靠政府的低保金维持生活。但时过境迁,有些低保户因为本人身体康复,重新能自食其力;有的因为子女长大,有了相对稳定的收入,家境渐渐好转,事实上已经不再是低保对象;而另有一些家庭因为“顶梁柱”患了大病,为治病而债台高筑,急需要等待救助。城乡低保能进不能退,客观上让极少数人误以为,这是一种变相的社会福利,影响了对真正困难人群的救助。
为了把低保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我市去年开展低保核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全市共清退低保对象10456户20157人,其中清退“人情保”、“错保”1067户2053人;新增低保对象5323户10237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据统计,去年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45万人,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8.49万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86亿元,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90.8元和112.09元,超过了自治区为民办实事规定的每人每月240元和100元的规定,使得城乡低保真正成为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的“救命钱”。
在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我市还实现医疗救助“一单清”服务,“一站式”结算,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去年共实施医疗救助29.05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3亿元,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